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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论坛] 业主付了46万装修费,还“申请”不装?这好事,被华宇赶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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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3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多位华宇旭辉·锦绣花城(华宇·锦绣花城)业主反应,其在购房过程中“被迫”与开发商签订了一则“关于取消房屋装修事宜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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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旭辉·锦绣花城三批次业主签订的“关于取消房屋装修事宜的申请”)


从上述申请来看,申请的主要内容为:该房屋报批时为装修房,但因为业主对装修另有打算,故主动申请取消装修,要求清水交付,且不要求开发商退还装修款。




从“友好协商”到“主动申请”?


上述“申请”为华宇旭辉·锦绣花城第三批次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签订时间在今年5月底。事实上,“我们一二批次业主也签订了类似的东西,只不过换了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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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次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从一二批次业主出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二”显示,原合同约定房屋为精装房,总房款为1465498元,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同意该房屋实际交付标准为“清水”,同时明确该房屋清水房状态总价款为1465498元。


对比第一批次业主签订的文件不难发现,三批次文件已不再以“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的形式出现,协议中的“友好协商”也变成了“主动申请”。


“主动申请”OR“霸王协议”?


通读“申请”,不难感受,字里行间皆透露出业主自愿。


然而,从业主如今的投诉来看,该“申请”并不那么自愿,甚至业主直言该协申请为“霸王协议”。“如果是我们自愿签订,也就不会有投诉这件事了。”一位业主说。


对于为何会签订这份“申请”,业主显得有些无奈。“选房后就要求签订该申请,如果不签,就不能继续后面的交房款,签订购房合同的流程。你知道,摇个房子不容易,也只能硬着头皮签了。”业主说。


此外,对比一二批次签订协议的流程,三批次业主还调侃“升级”了。“事实上,一二批次放弃装修的协议是签订主合同后最后补签的,我们的申请在签合同之前就要求签了。”


46万的“简装”,业主“申请”放弃为何?


通过了解发现,事实上,该项目并不是所有业主都签订了“申请”,“签订该申请的都是顶楼跃层业主,一二三批次加起来应该超过80户。”


对于签订放弃装修申请的原因,“是因为顶楼属于顶跃产品,挑空部分可搭建一层,面积就会多出来40余平米,但这一部分实际上是不能计入总房价的,所以开发商可能是用装修费来弥补赠送空间的房价。”业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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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户型结构示意图)


此外,该项目除了被投诉上述问题外,辣妹子在成华区房管局了解到,其精装投诉问题也较多,目前收到的投诉信已多达数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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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

成华区房管局工作人员:问题突出 约谈处理


目前,对于该问题,华宇旭辉·锦绣花城业主已于7月11日向成华区房管局递交相关资料。对于后续,接待的成华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该问题确实比较突出,将约谈开发商,搭建平台协商处理,如不行,将上报上级部门。


此外,辣妹子还致电华宇旭辉·锦绣花城营销负责人,对于该取消装修申请,其解释称,“该申请绝非开发商强迫签订,购房者作为独立的个体,开发商无法强迫其签订。”。


对于后续事件的处理,该营销负责人表示,“既然业主已向房管局投诉,后续交由政府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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