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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傻傻姑娘

[群众呼声] 司机逃跑,父母医院待治,多方寻人无果[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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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0 07: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7-20 07: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傻姑娘 发表于 2018-7-18 21:10
今天保险公司的人来了,说喊商量出院。。还说早些出院对我们有利。。

先治病要紧哦

发表于 2018-7-20 08: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7-2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7.16”麻辣论坛的回复
网友傻傻姑娘:
    你好!关于2018年7月16日你在巴中论坛群众呼声问政四川所发的《司机逃跑,父母医院待治,多方寻人无果》帖子,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5月17日6时28分许,赵某驾驶川Y*****小型轿车在省道S101线364km+200m与卢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卢某某、乘车人彭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我局交管大队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认定均无异议。办案民警在发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已告知双方当事人,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交通事故处理后续赔偿、调解应在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双方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才能进行调解。针对责任方不出面、不支付赔偿费用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方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案件办理期间,办案民警向赵某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要求其垫付你父母的医疗费用,事后也曾多次电话告知赵某要积极筹集受伤人员的医药费。赵某分别于5月17日垫付医疗费2000元、6月6日垫付2000元、6月15日垫付3000元。保险公司于5月25日6月1日分两次将10000元医疗费打入受伤人员卢某某、彭某某所在医院账户。截至目前,赵某及保险公司共为事故中受伤的卢某某、彭某某垫付医药费17000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查清事故成因,划分事故责任,发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在伤者治疗终结后,双方当事人均提交书面申请的情况下组织进行调解。
      感谢你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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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0 15: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赵力出来,赵力出来,赵力出来,必须承担应付的责任!报案,法院起诉,全民人肉老赖!

发表于 2018-7-20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17000元肯定不够,这个赵某真不是人。

发表于 2018-7-20 19: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 2018-7-18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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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没治好出院咋个办?如果主治医生说可以出院回家慢慢养伤,病人自己也感觉没有其它问题,只是慢慢等骨拆长好,那也可以出院,但必须先解决好后续必要的治疗费,护理费,伤员的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只要自己满意了,对方的以上费用也认可并一次性付清了才可以出院,提醒:年龄大的伤员有时在家养二年也难恢复,还要考虑是否会残疾!钱给少了别答应出院。我上过当的,那些有背景的人你战不过,到时侯他会以种种理由赖账,会说你出院了就是基本好了,对后的不认账或者认一点点,再你养几年伤他就只认一、二月的误工费,而且每天标准很低~。对手、交警、法院都是蛇鼠一窝,你的律师也会阳奉阴为。弱势群体无处申冤,我是过来人,才帮你讲这些

发表于 2018-7-20 1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没申冤处现在国务院大督查正在调查各种社会问题,你可以投诉。方法是打开微信点钱包,再点城市服务,然后再点国务院大督查,后按提示分类投诉问题。国务院大督查7月10日开始,9月10日结束!

发表于 2018-7-21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事情向法院起诉的时间还不到,第一要等骨折愈合后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第二必须要伤残鉴定出来后法院才有法裁判。对于骨折病人都是可以出院就出院,慢慢养,等骨折愈合后再鉴定,处理。

  对于治疗费用问题,一是可以自己先垫付,把发票保存好;二是通过相关部门要求对方现行预付,其实公安方面已经做得很好了,民警向赵某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要求其垫付你父母的医疗费用,事后也曾多次电话告知赵某要积极筹集受伤人员的医药费。赵某分别于5月17日垫付医疗费2000元、6月6日垫付2000元、6月15日垫付3000元。保险公司于5月25日、6月1日分两次将10000元医疗费打入受伤人员卢某某、彭某某所在医院账户。截至目前,赵某及保险公司共为事故中受伤的卢某某、彭某某垫付医药费17000元。你的帖子没有说出你父母治疗费用现在花了多少钱,网民不知道这17000元花完没有,所以对你的帖子目的就?

发表于 2018-7-21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交强险必须负起车祸急救和后续巨额医药费的主要责任

恩阳公安警务室 发表于 2018-7-20 09:32
关于“7.16”麻辣论坛的回复网友傻傻姑娘:    你好!关于2018年7月16日你在巴中论坛群众呼声问政四川所发 ...

交强险必须负起车祸急救和后续巨额医药费的主要责任
       强制车辆一律购买交强险的目的,应该是为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主要保障,化解社会矛盾与社会风险,保障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与社会不特定人群的合法权益,分散风险,事先防范的重大保障举措。然而,现实生活中,一方面是车辆不买交强险上不了路,还有责任险、第三方责任险、人员责任险、车损险等等保险;另一方面是司机以去找钱为由,一去不回,避而不见,重伤员医院待治,多方寻找司机无果,有很多的最终结果,都是故意等到重伤员死亡后,司机出来作一次性了结,随便给了点钱,其中有的连抢救至死亡的医药费都未给足的恶劣行为,有些脱保车辆更是给不足抢救至死亡的医药费的恶劣行为,致使很多家庭都遭受了不可弥补的灾难性后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但是,有些医院对此都是采取的软办法对待,不预支费用,抢救都是有名无实,直至预支费用后,才会给予实质性的抢救。
       该条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此规定,不知是未执行,还是群众普遍不知道,好像是没起实质作用样。为此,特作建议如下:
       一、出现交强险和救助基金未能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尽到相应的责任这样的问题,问题到底出在哪里?特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应该对此作个明察暗访,查出症结,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让交强险和救助基金必须为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负起急救和后续巨额医药费的主要责任;
       二、为了强化车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因此,凡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无责任的交通受伤人员的急救和后续巨额医药费,必须由受伤人员自负责任;
       三、各地公安局及其交通管理大队,平时必须清楚掌握所管辖的每个车辆驾驶员的家底,到车祸发生时,必须清楚负全责或半责驾驶员垫付急救和后续巨额医药费的实际能力,并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内网系统实行信息共享,无论驾驶员在任何地方发生全责或半责车祸,都清楚其实际支付能力;
       四、各保险公司承保后,平时必须清楚掌握所承保的每个车辆驾驶员的家底,到车祸发生时,必须清楚负全责或半责驾驶员垫付急救和后续巨额医药费的实际能力,并与保监会车险内网系统实行信息共享,无论驾驶员在任何地方发生全责或半责车祸,都清楚其实际支付能力;
       五、考虑到车辆肇祸驾驶员的家境条件不尽相同,因此,必须规定车祸就近医院和符合收治重伤员条件的上级医院,必须无条件的先行救治到院的车祸重伤员;
       六、必须规定承保的保险公司和肇祸车辆驾驶员,在车祸后24小时内最多48小时内,必须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送足相应的急救和后续医药费到医院。凡是肇祸车辆驾驶员家境条件确实较差的,由其承保的保险公司,必须先多垫付足相应的急救和后续医药费到医院;
      七、对于现实生活中,很多有能力为交通受伤人员支付急救和后续巨额医药费而恶意逃避拒不支付,故意等到死亡后,随便给点钱,作一次性了结的恶劣行为的驾驶员,必须动用刑法给予最严厉的惩罚,最高可处极刑;
       八、凡是肇祸车辆驾驶员家境条件确实较差的,其承保的保险公司,拒不在责任范围内付足相应的急救和后续巨额医药费到医院的,对保险公司的法定负责人,同样必须动用刑法给予最严厉的惩罚,最高同样可处极刑。必须以此彻改现实生活中,很多有能力为交通受伤人员支付急救和后续巨额医药费而恶意逃避拒不支付,故意等到死亡后,随便给点钱,作一次性了结的恶劣行为的持续发生;
       九、承保的保险公司,必须为脱保在一个月之内的车辆,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交强险必须起到减少法律纠纷简化处理程序,确保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和及时有效的赔偿的保障作用。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8720

发表于 2018-7-21 13: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交警可以扣车的?为什么不扣?猫腻呢!

发表于 2018-7-24 07: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23641915 发表于 2018-7-19 16:51
我是律师、你别急、你现在是没找到合适的方法而已、不要听网上一些人乱说。赵某是确实没有义务垫支医药费的 ...

那事故认定责任书上为什么是赵力负全责,赵力签的字?而不是保险公司签字负全责?那赵力方为何要去威胁叫伤员出院?你可能是赵力的亲属吧

发表于 2018-7-24 07: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7-27 03: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伤者被拖病重,7月26日医生让转院到上级医院进行救治。已急转上级医院。
发表于 2018-7-30 14: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7-3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横的怕愣的,楞的怕不要命的,试试.

发表于 2018-8-8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恩阳公安警务室 发表于 2018-7-20 09:32
关于“7.16”麻辣论坛的回复网友傻傻姑娘:    你好!关于2018年7月16日你在巴中论坛群众呼声问政四川所发 ...

    交强险必须负起车祸急救和后续巨额医药费的主要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查清事故成因,划分事故责任,发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在伤者治疗终结后,双方当事人均提交书面申请的情况下组织进行调解。为此,请问伤者如果无力垫付急救医疗费,岂不只有死路一条吗?!

发表于 2018-8-8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站在双方的立场上,各自诉求也能理解,各有各的难处,肇事方怕摊大,受害者怕无人管,法律方面的不健全,导致保险公司成无良企业,更是后者动员肇事方威逼利诱受害方,以达到减少赔偿金额为目的恶毒招数。从保险公司垫付的1万来看,只是把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先行支付了,后续可能要看肇事方有没有第三者责任保险。孩子先筹钱治病把人治好出院,然后找当地司法部门进行法律援助,起诉肇事方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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