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向反映安岳县岳阳镇永兴村一组组长(吴云)冒名顶替村民在资安潼高速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上面签字。签安置方案协议当天该组长电话通知了10位村民到安岳县王家坝桥头百乐门饭馆吃饭。并声称政府会给到场每位村民30元餐费。于是到场的有九位村民及镇村干部等。其他村民豪不知情,村代表从来也未选过。都是该组长说了算。最后补偿安置方案协议把未到场的一位村民也代替签上了,该村民未授权任何人代签。是组长签的字。事后被代签村民找到此组长理论,得到的答复是为了拿到政府的每人30元餐补。此组长侵害了该组村民的合法权益,骗取政府财产。已构成违法乱纪!本人有以下几点问题:1.村代表是否应该全体村民选举。(未选举)2.签补偿安置方案为何要在饭桌上,是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又是由哪些领导组织的。3.是否为了达到目的存在诱骗村民签字!4。此事件反映上去岳阳镇有两种回复,第一种回复的是只有两名村民在安置方案上面签字(可见附件)实际却有十位村民签字在协议上(可见附件及国土存底原件)落款的是岳阳镇党政办室。第二种是电话告知我该组长已经辞职无法追究,或者是要被代签人本人反映才给解决!此电话称是岳阳镇办公司,号码为02824543586,两种解答谁在说谎可想而知!5.该事件本人资料也向安岳县信访办公司110号室及安岳县纪委114号室提交过。但双方都说该对方处理。把群众的问题当足球踢来踢去!请有关部门为我解答以上之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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