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医疗保险工作乱象 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到了全面礼赔报帐阶段。 根据《资阳市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资府办发[2016]81号)文件,第二十七条 ,(三)初次参保(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录人员和未成年人除外)、断保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从缴费之日起设定6个月免责期;然而,2018年初安岳县人民政府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安岳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印发的宣传资料是,初次参保,断保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人员设置6个月等待期;免责期与等待期是同一概念吗?歪曲了81号文件精神。这个问题的出现,至少说明县政府与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时,审察发至全县人民的宣传资料把关不严;或者工作执行爱手爱脚,糊弄百性。 《资阳市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为2年、、、、、、问题来了:2017年年度内全部参保(包括初次参保)人员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了全面礼赔报帐;然而今年(2018)年度内初次参保的人员上半年入院产生的费用,不给予礼赔报帐。去年今年两年内,执行同样的一个文件,且文件载明有效期为2年,其结果两样;这难道不是安岳县医疗保险工作乱作为吗?政府和职能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执行力、公信力在哪里? 安岳县医疗保险工作以上两点,违反了《资阳市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损害了部分初次参保患病者的利益——就医报帐费,给部分初次参保患病者雪上加霜——缴了医保金不予报帐,导致部分患病者家庭生活贫困、部分患病者身心遭受严重打击;失去了开展医疗保险为人民的真正目的和意义。 我们强烈呼吁在2年内,执行同一个文件一个样。今年年度内,初次参保患病者上半年入院产生的费用,理所应当与去年一样——礼赔报帐。延续执行文件的严肃性,确保政府和职能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权威——执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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