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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两家公立医院获准成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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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0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公告(第1号)(2018年第47号)》,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和岳池县人民医院名列其中,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等8个专业及岳池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呼吸内科、神经内科等7个专业通过了专业认定。此次广安市两家三级医疗机构成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广安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配套和发展要素,将有力助推广安市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去年5月,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工作组从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整体布局出发,提出建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构想,并抢抓创新药物研发、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及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由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的机遇,成立广安市药物临床试验申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此项工作。不仅如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议,积极向上争取支持,邀请专业人员就项目申报的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指导,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医疗机构考察学习、借鉴经验。
  经过一年的努力,广安市两家医疗机构在人员、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达到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认定要求。今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派出检查组,对广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安医院)和岳池县人民医院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资格认定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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