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6月19日(查询码152J4A3I7E12G077L321)及此前(没有记录查询码故再次举报)向达川区纪委实名举报:达川区南岳镇板桥村村支书蒋某及该村4组原组长郑某:1.以用职务便利在修建该组村道时在线路规划上为自已谋利;2.原组长郑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已故亲弟弟的家属操作为"贫困户";3.原组长在职期间账目不清,涉嫌占用集体资本.7月4日收到南岳镇纪委电话回复(纪委电话回复的内容详见附件电话录音).本人对镇纪委的回复非常不满:1.所举报的第一点,现已修好的道路就是最直接的证据,而镇纪委却以经过会议决定(他们所指的会议也无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和无实证不予受理;2.所举报的第二点:镇纪委在电话中也意识到的确有可能存在更贫困的人员没有被评上的可能,而镇纪委也的确了解到该组存在更贫困的人员,然而却一样不愿意再进一步的了解和调查以及采取相应的纠错措施;3.所举报的第三点:原组长的确存在帐目不清的事实,而且该原组长在离职后几个月才将帐目交给村委,要求现任组长接帐的帐单,也仅仅只是一个帐目清单,部份资金毫无单据可查.然而,村委却已接收该帐目,我们向镇纪委举报,也只是去走访了一下,了解了一下.就连部份资金无单据,镇纪委也只是认为是正常的.
而更为重要的一点,经镇纪委的去走访和了解.被举报人已知晓举报人信息,现对举报人正采取行动进行打击报复(7月23日早,被举报人郑某对途经举报人家的一条推好的路基挖出一条深沟,当举报人家属干预时用铁锹将举报人的兄弟胸口打伤及其母亲推倒-此点有视频证据,后举报人家属向镇政府及司法所反应,虽前来调解也是不了了之,置70多岁的老人腿部扭伤和我兄长胸口上的伤不理不问).
本人网络向区纪委举报,如果是按程序再返回到镇级纪委去,再由镇级纪委去所谓的调查了解和处理.那么,这个程序的本身就存在很大问题,普通百姓反应问题举报问题,自然会首向镇级纪委反应或举报(所举报的问题此前已有向镇级纪委举报),那么,你不服再向区级纪委去举报,区级纪委按程序又返回到镇级纪委.镇级纪委会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吗???如果真是这样,那真是多么不健全的程序.如果不是,区级纪委在面对群众的举报,是不是可以跨级或交叉群众的跨级举报呢???
谨请区纪委酌情调查,核查并给予具有说服力回复.谢谢!本人电话:133226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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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达州理政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8月3日发表了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