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全面实行先看病 后结账补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现实中医保参保率高就医率低,因病致贫返贫,病人病属到处跪地乞讨医药费,是一种常见而普遍的突出社会问题;往往因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入困境甚至是难以自拔地绝境之中,因病债拖累一家几年至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影响一代甚至是几代人不能翻身的人间真实悲剧,是全国城乡各地都有,其中小病拖、大病等死的突出问题比较严重。 究其原因,就是很多病人确实无力垫付医疗费。以前,城乡参保人员无论是本地看病还是异地看病,都是必须先垫付医疗费,等到出院时结账报销,或者等到出院后,拿着票据回到参保地报销。因此,多年以来,我一直在为此发出强烈地建议呼声,认为全面实行先看病,后结账补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结束因病致贫返贫,影响几代人不能翻身的有效扶贫措施,也是结束以看病为由而行骗为实的有效措施。 我认为全面实行从县内外到省内外,异地就医先看病,后结账补差,不但能大大减轻中低收入和特困家庭等病人病属筹措垫付医疗费的巨大压力,而且还能为病人赢得及时治病的宝贵时间。 “异地就医先看病,后结账补差,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把过去‘让参保群众跑路’变成‘让数据信息跑路’,就医结算更高效,参保群众也不用再垫付医疗费用。” 为了方便群众在本地和异地就近就医看病,必须实行从县内外到省内外医院医保全面联网,尽快全面启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和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全国开通医院医保联网,门特联网医院,实行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国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具体而言,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待遇”的政策,即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持本人医保卡和医保发票,从县内外到省内外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业务的联网医药机构结算普通门诊或药店购药时,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 必须做到将超负担的非住院药品纳入直接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就诊或者购药结束时,应对费用清单和费用明细等进行核对确认,再由就诊医院或药店将费用数据通过省级平台传输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计算报销费用。参保人员只需与就诊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但是,如何解决一些特困和中低收入病人,患大病时确实无力给本地和异地就诊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问题,为了不让医患双方为此费用问题而大闹矛盾甚至是悲剧性的冲突。为此,特请党中央和中央政府,能为此作出全面统筹解决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必须严惩恶意套取医保费的重特大犯罪行为。如今有些私人医院恶意套取医保费的重特大问题,是特别突出的,如不从严惩治,绝对是后患无穷。 但是,由于我曾经有过一些因言获罪的亲身经历,比如我曾于2009年2月23日上午,路过成都市中级法院门前群体抗议司法腐败现场后,远离现场之外口头说了该院“平时工作未做好”,就获得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和二年徒刑;至今仍在申诉之中,就是我曾经因言获罪的亲身经历之一。因为一些“恶意套取医保费”的医院老板,都不是什么等闲之辈,才能勾结上下公职监管官员与其同流合污。为了免于再遭牢狱之灾,因此,不在网上点“恶意套取医保费”的医院的名。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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