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元7月26日电(通讯员 文豪 王颖)7月25日,四川省青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董伦平一行来到该县孔溪乡,依法向当地一交通肇事案的17名刑事被害人发放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属减轻了生活负担,受到一致好评。
据了解,陈某某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搭载18人在道路上行驶,行驶过程中因处置不当,车辆坠入河道中,造成1人死亡,17人受伤。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办理此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该案被害人较多,家庭经济条件差,且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无赔偿能力,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及时缓解被害人的经济压力,帮助其尽快步入生活正轨,办案干警多次到被害人家中走访,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并主动为被害人申报国家司法救助。
近年来,青川县检察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通过建立控申、侦监、公诉、未检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积极主动为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申报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缓解刑事被害人经济压力,帮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