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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阆中古城东南方向约28公里,有一座平平常常的川北小镇——阆中市水观镇。小镇面积不大,人口仅2.9万。86年前,红色审判事业在水观镇点起星星之火,革命的火种一直延续到今天。在那段战火纷飞、颠沛流离的时光里,阆南县苏维埃革命法庭第一次将社会主义法治之光投射在这个边远的小镇上。
寻找阆南县苏维埃革命法庭旧址的过程并不顺利,老百姓面对我们的询问多是摇摇头,“不知道”,“没听说过”。最终,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向我们回忆起他儿时听过的革命法庭故事。80多年的时代变迁,革命法庭早已不复存在,时间以独特的魔力催促着人们遗忘,可总还有人记得那被历史尘封的往事,记得从未熄灭的革命火种。
建立革命法庭,点燃红色审判火种
1933年9月6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第27师政治部同中共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在水观场召开了阆中县、南部县嘉陵江以东地区的工农兵大会,选出了阆南县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县苏维埃常务委员会,并成立了阆南县苏维埃政府和革命法庭,廖明善任法庭主席。法庭驻地设在现水观镇老山寨村文家院。
1935年3月31日,红四方面军攻克阆中城,同年4月,成立阆中县苏维埃政府。阆中县革命法庭驻地设在县城圣约翰大教堂内。根据《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省革命法庭领导县革命法庭,县革命法庭领导各区、乡裁判委员会,为巩固苏区红色政权,打土豪分田地,惩办汉奸恶霸劣绅,为穷人撑腰壮胆作后盾。
自阆南县革命法庭成立起到1935年5月底阆中境内的红军全部转移,北上抗日,革命法庭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履行了近两年的历史使命。
特殊历史背景下的审理机制
翻开革命法庭的历史,我们发现在那个特殊的时期,苏区审判事业服务革命,服务劳苦大众的特点,集公诉、审判、执行于一身的办案模式,及两审终审制、死刑复核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赋予当事人上诉权等我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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