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三部门日前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骚扰电话治理工作步伐。
《方案》显示,当前,营销电话扰民、恶意电话骚扰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着力整治骚扰电话扰民问题,切实净化通信服务环境,依据《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多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半的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
据了解,专项行动将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多种手段,重点对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进行整治,规范通信资源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打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合力斩断骚扰电话利益链条,实现商业营销类电话规范拨打、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明显减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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