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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买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公摊面积"让我们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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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下旬,武汉多名业主维权,抗议某楼盘开发商在公摊问题上玩猫腻。

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有业主反映,该楼盘开发商对电梯、走廊等公摊面积也按室内精装价收费,且价格虚高。一套125平米的房子,精装修标准是2500元/平米,公摊比例为28%,这样一算,每套房子通过公摊多收了8万多元

事实上,公摊问题积弊已久。近年来,随着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趁机推高公摊比例。

住房公摊面积的存在是否合理?这里面开发商又有哪些猫腻?中新网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公摊面积是什么?

买100平米的房子,结果实际住进去只有70平,这凭空少了的面积就是公摊面积。

根据2000年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

1、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 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这意味着,不仅电梯、楼道、门厅,甚至门口警卫室的一部分面积也要由购房者买单。

公摊占比不断攀升,甚至超过使用面积

谁都不希望房子的公摊面积太大,这里就涉及到公摊系数的概念。

举个例子,打开房本,上面写着“房屋建筑面积:84.47㎡;专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63.43㎡,分摊建筑面积:21.04㎡”。但并没有明示,公摊面积都在哪些地方。公摊系数就是用分摊建筑面积除以专有建筑面积,数值是0.33(即33%)。

旭辉集团北京区域事业部设计管理部高级经理刘嘉告诉中新网记者,住宅的公摊系数一般在0.18-0.25,商业用房一般在0.3-0.4,这些数据来自测绘公司的经验值。

但近年来,随着房价上涨,公摊系数也迅速攀升,部分住宅超过了30%。2010年,山东某楼盘推出后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去年,南京某商住公寓一些户型的公摊面积竟然比套内面积还大,得房率只有42%。

而问题在于,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公摊系数设定上限。

猫腻一:做大公摊面积

一线城市四千多户楼盘,靠公摊面积可多赚千万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介绍,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前,要请测绘公司去实地测量,随后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里面有详细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情况,并将其交给开发商。

也就是说,测绘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公摊面积都在哪些地方,最为清楚。但问题在于,开发商并不会把这份有详细公摊情况的测绘成果报告交给购房者。

事实上,国际上基本是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房价的。为何国内要采用包含公摊面积在内的建筑面积计算呢?

“按实际使用面积来算的话,开发商没法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上海翊尧建设工程技术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李平说。

他说,购房者可以很容易地测出实际使用面积,却无法测量公摊面积到底有多少。开发商可以在第三方测量时与之达成默契,在公摊面积的大小上做文章。房价这么高,哪怕每户多分摊零点几个平米,一个几十万平米的项目,就会多出很多钱

举个例子: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百城住宅价格报告显示,6月,一线城市4万元以上均价水平持续了15个月,二线城市1.2万元以上均价水平持续了12个月,三四线城市1万元以上均价水平则持续了10个月。

如上图,以一线城市某楼盘举例:共有4148套房,以均价4万元/平米计算,假设开发商每套多算0.1平米的公摊面积,那么整个楼盘就可多赚1659万元

猫腻二:重复公摊、重复收钱

消防应急场所变停车位,又可多赚千万

到底哪些属于公摊面积?其内容的不明晰也给了开发商钻空子的机会。

你为公摊面积买了单,就拥有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但公摊实在是五花八门,加上开发商很少明确公示,购房者根本不知道哪些公共面积是自己的,更别提使用了。

“比如,有些小区的消防应急场所等区域已经被算作公摊,却又被划成车位再次出售,这属于重复公摊。”山东名仕宜居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清华说,这样的车位没有产权,只能使用,不能转让。

他说,这类车位在小县城能卖到10万左右,在省会城市能卖到20万。一个中型社区,如果开发商想在这方面做手脚,地下能划出几百个车位,地上也有几十个。

以北京为例:

据北京青年报2017年的调查报道,北京五环及五环以外的普通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售价(含二手车位)在15万至20万元/个之间;四环到三环间的车位基本在15万至30万元/个之间。

假如开发商违规划出100个车位,每个卖20万元,一个小区就可赚2000万元。实际中,很多小区的车位价格要比20万高。

猫腻三:业主的公摊面积被拿去牟利

小区广告收入返给业主,可少交一半物业费

王清华说,还有一些被算作公摊的物业用房,按道理是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缴纳一部分费用,但现实中很少有人会这么做。

“小区电梯、楼道、门厅的一些广告位,也是业主所有,前期开发商或后期物业公司接管后出售广告位牟利,难道不应该向业主交钱吗?”他说。

在某广告交易平台上,社区的广告位置五花八门。社区出入口、电梯间、电梯门口、社区灯箱、社区户外、停车场、停车场道闸、单元门禁机屏、楼房墙体等都可设置广告位或广告屏,通过投放广告赚钱。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不同城市的不同广告位置价格差异很大,而一线城市则多在千元起算。例如,北京中高档社区出入口动感灯箱报价为6000元;北京道闸起落杆媒体位则报价1800元,要求30框起投,最短发布周期一月。

王清华认为,一个中型的高端社区,如果把广告的收入反馈给业主,业主实际缴纳的物业费其实可以减少50%

争议一:是否应该为公摊支付取暖费?

还有一点疑问是,购房者是否应该为公摊面积支付取暖费等费用。

目前,取暖费、物业费等都是按建筑面积来计算的。也就是说,购房者不仅要为房子里的实际取暖面积交钱,还要为电梯、管道、楼梯、设备间、门厅、地下室和门口的警卫室交取暖费。

对此,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建议,每年公布的价格都应该告诉大家是怎么测算的。公布的每平米多少钱,是包括公摊的产权证的全部建筑面积,还是不包括。如果价格构成透明,公摊是否算入,不是根本的问题,关键还是要科学、透明。

争议二:有无可能取消公摊?

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的出台,都会面临按哪种面积收费的问题。既然公摊缺少标准、管理混乱,未来购房时,是否有可能只看套内实际使用面积呢?

其实早在2002年,重庆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规定: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

近几年,为回应民众诉求,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

西安交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杨东朗认为,对公摊面积的计算和管理,其实是很简单的问题,在政策和技术上都能做到,但问题就在于交易的信息是否透明,开发商是否愿意公开具体的公摊内容、是否有虚报公摊面积的嫌疑。

“建议取消公摊,按照实际使用面积来计算房价,这样购房者能更清楚明白。”他说。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一套房子的总价是固定的,如果按照套内面积来算,那么每平米的单价必然会有所提高。其实无论按哪种方式,最关键的是把标准制定清楚,能让人看得明白。

楼建波建议,在现有购房方式下,给开发商或代理销售中介一项强制义务,即向购房者明示“到底分摊了哪些面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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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报道

最近,题为《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的文章在网络热传,激起了很多网民共鸣。在房价高企、调控不断加码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问:既然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为何我国计算房价、物业费等都要包括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职能部门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之时,能否回应公众关于公摊面积问题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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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98年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由购房者分摊购买的共有建筑面积,就因不符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近年来,随着商品房价格攀升,部分开发商更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使之快速上涨并超过了30%。2010年,山东高密某楼盘推出后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使购房者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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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然,公摊面积问题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长期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值得注意的是,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而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出台,购房者遭遇到的问题还将进一步加剧,产生的各类矛盾也将愈发尖锐。

  有人辩称,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让开发商忽视公用设施部位建设、降低环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设施质量,甚至进一步推高房价。但国外成熟的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中,如果开发商试图在压缩公摊面积后占购房者便宜,购房者肯定不会答应。为了生存和获利,开发商更理性的选择,是根据市场需要造出更好的房子。

  至于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会推高“房价”之谈,更是危言耸听。因为压缩公摊面积或改成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造成的价格上涨,本身只是一个数字问题,并不会真正提高购房者负担,相反会降低购房者的未来资金压力。

  其实早在2002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被行政主管部门重罚。过去十几年的实践表明,只要制度设计合理,像其他国家一样按套内面积计价,并非没有可能。

  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近几年,为回应民众诉求,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人们期待着相关职能部门在研究房产调控政策之时,能正视公摊面积问题,探索更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切实保护百姓权益。
  新华社质问公摊面积伤民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

  最近,题为《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的文章在网络热传,引起了所有人的共鸣,很多人都会觉得在房价如此高的今天,为什么还会有公摊面积这么坑的东西?公摊面积到底是如何产生的?


  一、被新华社诟病的公摊面积伤民

  最近,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一同发文《“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将公摊面积的讨论推上了风口浪尖,文中追问:既然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为何我国计算房价、物业费等都要包括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职能部门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之时,能否回应公众关于公摊面积乱象的关切?

  近年来,随着商品房价格攀升,部分开发商更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使之快速上涨并超过了30%。2010年,山东高密某楼盘推出后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使购房者很受伤。

  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而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出台,购房者遭遇到的不公还将进一步加剧,产生的各类矛盾也将愈发尖锐。

  那么公摊面积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二、公摊面积的前世今生?

  什么是公摊面积?几乎在中国,所有人买房都会面临一个非常奇怪的问题,这就是公摊面积问题,比如说一个朋友买房,假设他买的是90平米的房子,有可能他实际拿到手的房子可以居住的面积有可能只有70多平,甚至如果是高层电梯房的话,这个面积可能只有60多平,那么这么多面积的差额是什么呢?这就是公摊面积。

  根据百度百科的定义,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这就是意味着,不仅你家的面积,还有你家电梯的面积,楼道的面积,过道的面积,甚至门口保安王大爷那间保安室的面积都要计算到你家的建筑面积里面,你要为这些面积买单,基本上大多数朋友看到这里都有一种想骂人的冲动了吧。

  那么,公摊面积到底是从何而来的呢?我们查阅了各种资料,关于公摊面积的来源几乎没有一个肯定的答案,但是全世界只有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地区使用公摊面积计算房屋面积,首先,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值,这基本上是一件古已有之的事情,当人类社会出现了私有制和私有住房之后,特别是出现了房屋买卖交易之后,就有丈量房屋面积来进行交易的先例了,这个历史可能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

  其次,公摊面积到底是从何而来的呢?网上曾经有一种说法,公摊面积是李嘉诚在进行相关房地产开发的时候所采用的一种做法,后来被香港其他开发商所共用,这个说法是否可靠,我们难以判断,不过从我们查找到的资料可以发现,国内媒体上首次出现关于公摊面积的论述是1996年的一次法学期刊上出现的,涉及到一次法律官司,讲述的是1993年的一起房地产交易纠纷,那么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在1993年之前就已经有了公摊面积这个情况。

  我们仔细追溯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商品房市场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在建国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国内一直处于一个福利分房的时代,房子是由单位福利分给职工的,所以也就不可能有什么公摊面积这种说法。

  改革开放之后,各地开始探索在福利分房之外其他的房地产供应模式,于是才慢慢形成了商品房这个制度,根据瞭望智库的数据显示,1987年深圳从香港引进了土地招拍挂这个模式,1994年从香港引进楼花形成内地的房屋预售制度,而公摊面积根据瞭望智库的预计也非常有可能是从香港引进的,因为香港在2013年之前进行房屋销售的时候采用的就是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也就是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的方式。自2013年1月1日起,香港实行住宅物业销售新规,要求地产代理在推销二手住宅时要先行提供物业单位的实用面积信息,然后才可有选择性地提供相关的建筑面积数据。同年4月29日《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正式实施,新规扩展至一手新盘,若代理违规,最严重会被撤销牌照。香港房屋销售由此告别“建筑面积”时代。(注:香港的“实用面积”,相当于内地的套内建筑面积。)

  但是,就是这个已经被香港地区所明令调整的公摊面积,却在内地被各大开发商堂而皇之的使用着。

  三、公摊面积为什么那么坑?

  很多人乍一听,由于有了公摊面积的存在,就等于我们无形中支付了至少好几十平不属于我们的面积,开发商真是奸商,如果这么说有点错怪开发商了,因为无论是采用建筑面积来进行房价计算还是采用套内建筑面积进行房价计算其实都不会影响房地产的价格,原因就在于开发商的计价方式是将自己建楼的成本均摊到每套房子上面,无论你的建筑面积还是用室内建筑面积都是这个价格,唯一有差别的只是每平米均价而已。

  那么,我们能否说开发商采用建筑面积计算就没有问题了呢?非也,开发商计算方式的问题在于:

  一是公摊面积计算方式缺乏标准。公摊面积的计算一般都是各地自己决定,这也就直接导致了很多不良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的时候不是以一个公允的规则来计价,而是有意无意地想方设法增加公摊面积,从而达到自己赚钱更多的目的。

  二是公摊面积其实意味着高昂的未来费用。虽然从房价的角度来说,你用什么面积计算是影响不大的,但是实际上,未来的费用差距是非常巨大的,举例来说,北方地区的房子往往都会收取取暖费,取暖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呢?就是按照你房子的面积来计算的,但是实际上大家真正能使用暖气的面积只有室内的那个面积,这也就导致你每个月都要为那些不属于你的面积交着取暖费。此外,房产税征收在即,按照上海等试点城市的收法,也是按照面积征收,那么一旦房产税开征了,这就意味着大家要为了很多不属于自己的面积去交额外的税收,这不是坑又是什么呢?

  其实,我们纵观世界大部分国家,大家采用的都是室内建筑面积作为房子计价的依据,完全没必要加上公摊面积这个东西,新华社既然发文明确质疑公摊面积伤民了,是不是也该到了处理一下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的时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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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49
现在是各种公摊,租办公场地有公摊,车库有公摊,买房有公摊,这些公摊已经不算少了,租办公场地公摊占实际面积二分之一,车位公摊是实际面积的两倍。如果再来一个装修也算公摊,你们就玩得齐全了,还有个非常突出问题,每个小区里面的广告位,物业管理,收了我们的各种公摊费用,但是这部分费用每年可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为何不拿出来业主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50
广安的房子也是这样,住房一百平米要除十七八个平米的公摊面积,而且大修基金和每月的物管费却按总面积算,门市更坑,二十平米就要除是平米的公摊,意思要除一般的钱去买公摊,这些钱都不知道哪儿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2:33
确实公太得太多了,公台在那些范围内?
小区绿化,还有地下室吗?
要是地下室也在内的话,那是不是,就不能买卖车位?
车位话得太小,还要卖高价,即使买了还要交管理费,那不是买了和不买一个意思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2:37
确实,我们一辈子买一套房,交了契税,办了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却把地下车库拿去卖为私有。公摊面积大的心里没底,开发商说绿化,其实就百来个平方还算大的,一层楼四户,一户20平公摊,三十二层公摊就是2560平,试问大家觉得公平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0:58
这招真高,杀人都不见一滴血够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01
为什么重庆买房子可以得实得面积,为什么国家管理如此不统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01
确实,公摊太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03
早就该取消的该死的公摊面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04
有,90平,只有70多点,不知道国家怎么做的,唉,我们小老百姓也没有办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04
这个可以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05
现在什么都提高了,什么都好,但最后费用都在消费者身上,普通打工仔根本消费不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05
哈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06
干的漂亮,让你们炒房,赔死你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09
买房都有公摊面积,为什么停车还要单独买车位?既然买了公摊的就可以在小区停车。因为小区里面都有自己一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09
强烈建议取消公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09
李嘉诚提出的公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11
公摊面积应该公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11
支持取消公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12
公摊面积在测绘法里面有明确的定义,只不过开发商忽悠老百姓罢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12
不然想说多少就是多少,甚至连车库也公摊了还不知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13
国家监管中应该有一条,业主委员会可以用维修基金寻找第三方测量机构对房租的公摊进行第三方验收,如果第三方敢跟开发商串通,如果出现产权权益争议,那就可以有效追责!!但国家愿意吗,这是老百姓所关心的!

发表于 2018-8-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室内建筑面积计价,让心里敞亮一目了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 11:13
成都华阳麓山大道香山半岛楼盘   保安打业主    售楼部非法出售小区绿化面积     物业乱收费   小区电力设施不合格连一个小区自己的变压器电箱都没有  直接在路灯线上拉线到小区     停车费一个月达到四百多    清洁费达到两百多   小区机动车跟行人一个门进出地面绿化区被改成停车区域  等等    小区业主多次维权  无果   希望成都领导们还是还是负点责吧!既然拿着国家的薪水也该为国家做点事嘛    不要一个个吃的肥头大耳  喝的云里雾里的   跟个废物一样   什么事不做    让人寒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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