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我市多次发生强降雨造成洪涝灾害,防汛救灾形势十分严峻。为提升报灾水平,及时、准确地反映灾害损失,市民政局进一步规范了灾情信息报送的相关内容。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灾情信息是开展救灾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做好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对于各级党委、政府掌握灾情动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快速反应,科学报灾。县级民政部门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与本级相关涉灾部门会商分析报送灾情初报;灾情稳定前均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直至灾害过程结束;灾情稳定后5日内与相关涉灾部门统一口径,核定上报灾情数据。 三是严肃纪律,强化值守。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灾情信息报送培训,准确掌握报灾方法,一旦出现灾情,能够报得出,报得准,报得快,确保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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