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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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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51
有的把狗当儿养,把父母当乞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50
养狗的人,不一定就孝顺其父母,怪象。建议重处。建议政府制定城市内严禁养狗,确保人们身心健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50
狗和主人当然是第一责任不是吗?为什么那么多人替这俩开脱?都特么畜生养大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50
养狗的自觉带狗打疫苗也会好很多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9
所有的狗一律通杀。犬只必须立法,否则肆无忌惮,现在养狗的越来越多,必须尽快立法。已经不是宠物范畴了。
或者一律以重量为界,超过3公斤一律通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8
怎么不判疫苗厂里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8
疫苗是假疫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8
把狗当儿子的都是傻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8
个人认为养狗的除了需要证件以外还需要带好嘴套出门,不然狗和狗主人一样见到好欺负的就要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8
难道防疫部门没有责任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7
请问,疫苗是那里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7
药厂和医院为道则,狗主同等,屋管为次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6
笑话!狂犬病八天死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5
小区狗太多 真的很无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5
至少7800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4
我就特别讨厌养狗不好好管理的,各人爱好值得尊重可你不能让你的畜生伤人呀,还有的养狗人照顾父母没时间,遛狗一天几道倒是准时准点,可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3
纯粹是乱判决!!!请问主审法官,物业公司有权力禁止业主饲养宠物(狗)吗?如果真要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首先应该追究辖派出所、公安分局和街道办事处、社区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3
养狗的真的是讨厌,臭哄哄的自己不觉得,有养狗的钱去资助贫困人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3
你应该告长生生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5 14:43
狗奴运动,川媒很积极,不信到微博看川媒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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