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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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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20:05
直接把狗和狗主人一起收监狱,监一辈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20:04
为什么总是有此类事件发生,就因为出事后狗主人成本较低,法律应该加强对此类事件的惩罚力度,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20:04
狗造事就是人的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20:04
很多狗主人都说我家的狗很乖,不咬人,那只是针对主人对别人而言就不一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20:04
抓不了狗就抓人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20:03
狗主人就是一畜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20:03
直接拘留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20:00
遛狗不拴可否列入危害公共安全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20:00
和人一起   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20:00
坚决不允许在公共场所遛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20:00
好恐怖。下次一定要小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9:59
中国人的养狗行为值得深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9:59
只说不行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9:58
严打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9:58
中国制定个人性化的法律法规咋这么难?小孩都知道对错的问题还整这么麻烦,电子眼抓违章怎么就落实得这么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9:57
法律是人定的,可以修改法律,不拴绳而咬别人,那就是狗主人故意伤害罪。  如果不受法律制裁,那我以后养几只大狗,谁得罪我,我就让狗咬他,反正只罚几百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9:54
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对社会印象太坏了,加如是自己被别人狗liao了怎么办,换位思考,就该判刑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9:54
法律法规是健全的哈,什么叫无法可依?狗主人是直接责任方,只有人是最宝贵的,人的合法权益高于一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9:54
是违法养狗行为而不仅仅是不文明养狗行为,不要为执法者开脱,更不要为违法者掩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9:52
你们还有脸说吗?打多少次了,对狗还没有管理,还没有投诉,这样的人就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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