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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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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25
不栓着喂的全部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22
拘起来啊。不是有一条危害公共安全罪么。这样不是已经构成了基本犯罪条件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22
可以实施狗主人进行拘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21
小区就不能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18
简单啊,他觉得他的狗咬了别人无所谓,那老子也切买条藏獒,训练了就专门去咬他,看他狗日的如何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17
狗严重伤咬人,尽然对狗主人没办法。
人养的“狗腿子”伤人,养“狗腿子"的人担的就是黑恶首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17
主动出去咬人的狗可以当场击杀。有第一次绝对还会有第二次。执法成本太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09
找小区物管,找政府,如果政府部门不管,要是被咬了就直接找政府,如果物管不管,哪你物管费也不用再交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08
现在的警察都是为了拿奖金的,看不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07
这个德牧狗主应该是犯了两宗罪:1.非法持有违禁物。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毒品等,任何人不得拥有,拥有者必获罪。拥有禁养犬是一个道理。2.故意伤害他人罪。明知道德牧要伤人咬人,甚至要人命,却执意不肯栓绳子,不听劝告,犯再犯。这必定存在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在公众场合举起枪来,和将德牧放开乱跑是一种危险情景。有罪,公安机关就应该有办法对付,不应当束手无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06
有必要全部灭完,那些养狗的早上放狗出来小区绿化带到处大小便,如果无业没有钱,那么卖血也要给被咬伤的小孩付医药费的,不要耍赖没有钱就完事,哪不是太欺负人了,被咬的就认倒霉吗?不想想被咬小孩的痛,哪就卖自己的血就体会到了,我最痛恨养狗的人,没有素质,没有修养,不顾虑周边人的感受,要养就养自己家里,不要放出来吓咬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03
为什么此事老是得不到解决?对狗主应追究过失伤人罪,如无此法律条款,应追加该法律条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01
要养就关在自己家里别放出来,到处都是狗粪,有的狗气味难闻要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7:00
取罚太轻,狗主人应刑拘,罚款应在五万至五十万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6:59
就不该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6:59
我如果打他警察就有办法收拾我,他的狗咬了我,警察就没有办法?人和狗比较那个命重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6:57
把强拆的精神,和城管的折法能力拿出来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6:54
警察是吃屎的,对付平民百姓怎么就没有讲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6:53
|一二小一一|r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6:49
被狗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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