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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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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24
我认为就是政府出台文件不准带到公共场所要养在自己家养我觉得中国的广西省桂林市就制理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24
咬我不要紧,咬我娃儿主人和狗都的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22
看得都害怕,带孩子出去随时都能碰到狗,小区养狗的太多了,尤其是大型犬只!还到处都能看到狗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21
就一句话
城市里禁止养狗,不就啥事都没有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20
禁止狗狗出入,特别公共场合,真的特别讨厌,而且主人不管的那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19
狗的喂养,严格的规定在有限的范围内,区域,犬种,大小,个数。如五个住户只能养一只小型犬,喂狗的必须培训持证喂养,一证一人一狗专职喂养,必须买伤害人身险,造成伤害的加倍赔偿,进入法制化。牧场喂养的按照农牧制度的办法。公共医院,餐厅,超市,公园严禁狗狗进入,拒绝给予相应的社会服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19
狗的喂养,严格的规定在有限的范围内,区域,犬种,大小,个数。如五个住户只能养一只小型犬,喂狗的必须培训持证喂养,一证一人一狗专职喂养,必须买伤害人身险,造成伤害的加倍赔偿,进入法制化。牧场喂养的按照农牧制度的办法。公共医院,餐厅,超市,公园严禁狗狗进入,拒绝给予相应的社会服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17
以我所在的街道小区为例根本没落实!有德之人拴了绳,但拴绳的少不拴绳的多。看起来仅靠宣传说教是不行的!必须要刚性的规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16
有些狗主人还是很有公德心,出了事主动承担责任,值得点赞。如果我们能规范养狗,就不会两败俱伤,把危害扼杀在摇篮里多好,从源头上去抓,就没有伤害。大家就可以放心的平安的出去走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16
养狗的人不好好管狗伤人,真是可恨,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制定规章制度,对狗主人严惩不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15
对于猫狗的管理应学习日本的管理法,这种麻烦而没有收益的事不知政府愿不愿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14
只好別带狗出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13
公安部门会无法可依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13
最好城市不许遛狗,凡在公共场所遛狗,发现一次就罚款5000元,咬伤人,最低赔偿20000元,只有这样重罚,才能杜绝类似事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10
只有法律才能制裁有些刁蛮、霸道没有人情味没有责任感的狗主人,不然长期下去,都不敢出门了,休闲的小区,河边,草坪……都成了留狗的场所,特别是夏天衣服又少又薄,带小孩的爷爷奶奶们爸爸妈妈们恐慌啊,呼吁国家必须建立健全的养狗法治制度,依法养狗,让每个人、每个小孩、每个老人都能安全的走路,避免紧张和害怕,带孩子多不容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09
现在那个政府连这个问题都处理不好,还能办什么事?老百姓咋个信任你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09
城里养狗真恐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09
只要没按规定养狗遛狗的狗伤人,狗就得没收处死,狗主人付全部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再打款5万。狗主人也要判5—20年。看这样这些人还不文明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08
应该不喂咬人的狗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4:08
强烈建议:不文明养狗和溜狗的人,统统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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