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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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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6:58
犬伤了人,仅仅拘留10日,罚500元,不痒不痛,这样的处罚没有什么意义。应该学习美国的处理办法,你们没有能力,学习别人总可以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6:57
主要看成效。是不是为人民服务不能只靠规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6:43
金府路中加水岸旁的野狗相当多,希望有关部门过来管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6:42
一是对恶犬伤人事件的狗主人处罚太轻,二是犬整治应覆盖成都市所辖区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6:29
判罚的太轻,不足以惩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6:23
支持,希望清查彻底,对无绳牵引的狗必须作无主狗处理,保证行人安全是必须的,你有养狗的权利,但你无权让别人受到狗的惊恐,夜夜听你狗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6:23
犬只防疫证明应换成特制狗牌,随时狗脖子上,以减少行人的疑惑,恐惧心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6:12
只是整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6:10
温江区,花都大道西段,同兴西路,江安河边(原工棚区)野狗成群。朝阳时代西铞小区内,禁养大只众多,且无是否注射防疫疫苗标识,犬只随处拉屎(甚至在电梯,过道)犬主视若无睹,对环卫影响严重,扰民严重,对居民安全造成危胁。建议:A,彻底清除野.犬,B,彻底清除国家规定的禁养只,C,凡家养宠物犬,必须造册登记,糸带有按时注射疫苗的狗牌,否则由管理部门坚决捕捉,对犬只处死,D,犬只出门必须带嘴套,便套,犬主必须用绳牵拉,违者严惩犬主(处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罚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6:04
如果伤到你和你家人了,你就不会这样说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6:02
我举双手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5:55
对不拴牵引绳的,不捡臭臭的,罚款1000远,拒绝拘留30日,狗还不能遗弃,虐待,必须好好养,着,好好管管这些不负责任的养犬人!我也养犬,出门遛狗拴牵引绳,捡臭臭,还给别人家的狗捡臭臭!希望养犬人能素质提高,文明养犬!害自己可以坐牢,千万别害无辜不会说话的忠义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5:35
公共场所禁止有犬只现象.早就该管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5:10
好,政府终于行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4:37
应该禁止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4:34
狗伤人,可以叛狗主人过失刹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4:27
城市养狗不文明。全部杀了抱养起没用不卫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4:25
这些只是个别现象,有没有把所有的狗和狗主人全部消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4:23
狗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都是有生命的,希望有关部门正确对待!请记住!不要伤害无辜的生命!!!多积德,少作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0 04:08
希望不要成为一纸空文,应严格执行,切身保护广大老百姓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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