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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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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8
养狗的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还好,太多人出事不认账,素质只差,耍不要脸的行为,真希望好好管制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7
现在的狗可比人值钱,比人命贵。应该禁止公共场所带任何狗出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7
这几年肚皮都吃饱了,城市里养犬的很多,一户养几只的也大有人在,小区里敞放乱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7
我觉得城里就不应该养狗,到处都是狗屎,太烦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6
大力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5
希望住宅小区禁止饲养大型犬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5
对哪些不栓绳就把狗带出来伤到人的,应负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5
溜什么狗,都得要戴狗嘴套,其它都可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5
别光整顿省份城市啊,该全四川集体整顿才可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4
公民居住地,小区内,公共场所养狗,对居民的生活有很大影响,狗伤人事件很多,犹其小孩子很多时间不敢出门玩,禁养最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3
严禁犬只进入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犬只外出必须戴嘴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3
是该好管管了!要不然越来越猖狂了!这以后人命还不如一只畜生了!大家说是不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3
四川省委为什么不发文件,各地都应该管理。不只能是成都市,不喜欢养狗的人们都很迫切加强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3
不光是成都,应是全国性。要立法,立法不能无量化的条款。比如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违犯某条某款重罚,怎样重罚,不同地域,不同时间处理起来就会有偏差(特别量刑3到5年,可能有3年有5年,罚款3万到5万,就会出现3万,也会同样事会出现五万的罚款,这样有失心允。没有狗证不能养,否则视其违法,狗咬人主人要入罪。立法要考虑可行性,不能假大空,要切实可行。不能一阵风,象过去风一过就无人问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3
流浪狗没有选择主人的权利,但是人却可以选择它当宠物,只希望开展捕捉的时候不要太残忍的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2
赞成整治狗患,还市民和谐安全生活环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2
应该全国性的开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2
早该整治,小区里狗屎遍地,狗叫不停,主人没有功德,让狗和人平起平坐,自己不管狗狗,谁指责狗他们就骂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2
wo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9 15:52
       很多人在遛狗时没有使用狗绳的习惯,其中不乏一些大型犬,宠物犬在小区内肆意奔跑,很容易给其他业主带来恐慌情绪和安全隐患。很多狗主人淡定的表示:“我的狗不咬人”,同时不养狗的居民也很无奈:“你说你的狗不咬人不代表我就不害怕”。尤其是带着孩子出门的业主深为担忧,孩子的身量矮小以及不谙世事,很容易成为不栓绳犬只的攻击对象,新闻报道上关于宠物犬攻击孩子的事件比比皆是,加剧了因养犬造成的邻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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