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5:04
中华田园犬怎么还禁养犬中?自己国家土生土长的狗狗,禁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5:03
除警大,军犬以外其它的狗全部抢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5:03
我认为只要是狗都应戴牌拴绳戴狗嘴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5:02
严加管控以免伤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5:02
中华田园犬在中国有几千年了,咋不许养,这个规定有点不符合情理,当然养烈犬大型犬的是要规范,中华田园犬不属烈犬范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5:01
应该实施全面管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5:00
到处拉尿拉屎没人过问,养宠物之人畜生人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4:59
在目前假狂犬疫苗盛行的时候,放纵狗咬人就是谋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4:58
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狗患已危害到了公共场所群众的健康安全,希望把<文明养犬归定>落到实处,对不拴绳,不带犬嘴套,不挂犬证的,群众都可捕杀,捕杀违反归定的犬只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4:57
建议立法,狗主人养的狗如果伤人,狗主人要被执行犬刑——就是放烈狗去咬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4:57
管理只反应在表面上,比如:在城市公共场所、大街上,但是在一些小街、小巷有犬只出现,特别是小区的犬只管理不好,一定要严格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4:56
这些养狗的人不负责任管不好自已的狗,经常出现狗伤人的事件,政府是该管管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4:56
为保证儿童和老人的安全,防止犬只伤人和传播寄生虫丶传染病,在住宅区域内不允许放养任何犬只,在室内圈养的犬只,如果狂吠影响他人休息主人应笨取措施,否则应该负责赔偿周围人的损失。小区域内出现的犬只一律按无主犬只处理,在未造成违害之前给予捕杀。工作犬必须得有人控制监管,并对失控后果负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4:55
中华田园犬都不准养?好象不太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4:55
养狗必须负责搞好安全人类措施,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4:54
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及老人和儿的童的人身安全,早就该出手了。支持,支持,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4:54
未按规定遛狗的,任何人有权捕杀,无主犬一律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4:54
不让养狗的都太极端了,今天不许养狗,明天不许养猫,后天不许养鱼,以后自己的孩子想看动物都只能去动物园,啥子动物都被杀光。狗本身就是有兽性的,养狗之前主人就该想清楚负责,我们家四个月金毛,虽说金毛比较温顺,但我从不认为他一定不咬人,人还杀人呢,何况狗了。所以出门必牵绳,遇到人看看控制住狗狗,疫苗按时打,出门带纸和垃圾袋,我不让我的狗伤害别人,但依法办了狗证的,我也不允许别个来伤害我的狗狗。那些说一律打死的,内心真的有点阴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4:54
养犬的对大小便处置百分百不自觉,犬叫扰民,建议市区禁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0-25 14:54
中华田园犬怎么不能养很忠诚?怎么有些人三观不正啊?怎么就不允许有人养狗了评论的这么多有些人很奇葩还说交税?看有人敢养不有点良心咋的?不准养中华田园犬只让买宠物狗啊?钱没地方花了?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