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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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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22:01
没有法律法规,怎么管理得好?我的建议就是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21:42
成都有《养犬条规》,故应问责执行部门的首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21:31
养狗必须佩戴狗牌,否则狗狗咬人后,没人负责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20:21
我记住了这个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20:21
我记住了这个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20:17
罚款五百就完事了吗,这么简单,那没事我也可以放心的养猎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9:59
狗应该打死!怪事这些年居然狗比人贵。狗咬人居然称无钱。太他妈缺德了,那些爱狗人士为啥不站岀来呢?遣责一下养狗的人噻,养的起狗居然没有钱岀医药费,拘留10天轻的,进拘留所打惨,看那龟儿子以后还养狗咬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9:04
这个应该让那些爱狗人士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9:00
养狗根本就没有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8:59
应该长期坚持灭狗运动,狗虽然说可爱。但是害处多于好处。见狗灭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8:57
灭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8:45
就是应该出台一些法规 不然等同于我们随时都生活在危险中  对那些不文明养狗的还没发说  人家还理直气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8:26
拘留十天,这样处理很好,先是一直拘留,直到付清所有费用后第十天放人。这样才算是拘留了十天。大家顶我上去。让更多的人看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8:23
不允许散养更不允许出公众场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7:55
1,建议在城市或者乡镇市场等人口集中区域,实行必须挂狗牌(不锈钢铭牌,刻印有狗的主人的姓名,住址和狗的主人的身份证号码),定期打狂犬疫苗,由畜牧兽医局注册,信息全部输入电脑,全国联网可查。
2.城市小区养狗在电梯里拉一些狗屎狗尿的,主人必须立刻清理干净,否则,如果被举报,小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主人罚款10--50元。
3,如果主人违规养狗对周围人民群众造成伤害的,狗的主人将负担全部经济责任。咬伤医治无效死亡的,狗的主人要负过失性刑事责任。狗的主人百般抵赖的,法院可以对其加倍处罚,缴清医疗费用和直接损失费的,才能释放狗的主人。
4,人口集中区域的所有狗必须挂牌,出门戴好狗嘴套,狗的颈子上用铁链拴牢固,无牌无证的流浪狗,由畜牧局和公安机关合作,依法依规,统一捕获打狂犬疫苗集中拴养或者对流浪狗疑似狂犬病的狗进行集中消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7:21
灭狗要花钱不划算,最好是判处狗主入监几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7:15
拘留太轻,判处二年监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6:52
出了事国家也不着急,中国对狗确实存在管理缺陷,加上现在狂犬疫苗也出了问题,我们找谁去说,强烈呼吁国家能出流浪狗管理条例,不要总是推卸责任,狗本是人类的朋友,本应该在这个世界和平共处,可是现在恶人伤狗,恶犬伤人的事无处不在,为什么这些毛孩子总是得不到保护,再次呼吁能够拟定相关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6:16
全部灭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6 16:05
除去犬的锋牙,养狗主人必须做到,或者又关部门督办,这样就算被咬,也不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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