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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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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26
就不该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9
除经济补偿外,还应给狗主人以故意严重伤人给与劳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8
说来说去,还是城管,只管人,不管狗


哎没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8
养犬证不代表狗狗不咬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8
放只比特犬咬死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7
养狗不是好事!耗费资源,浪费精力,转移用情,恶狗伤人伤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6
现在的狗比人还金贵,建议在狗主人没有陪付能力的情况下应由动物保护部门陪付,否则就将在外敞放的狗狗试为无主狗将其一律捕杀。还有就是禁止将狗狗带入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5
为什么政府不叫城管去管理狗狗的问题,专管老百姓呢,难道老百姓还不如狗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5
为什么政府不叫城管去管理狗狗的问题,专管老百姓呢,难道老百姓还不如狗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4
全力扑杀中大型犬,小型犬必须带项圈,嘴笼,顺索,不然全力扑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3
处罚太轻所以这些养狗的才有恃无恐,如果不出钱赔偿,判他5年以上,看他有钱赔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3
经常说爱狗人士有爱心,我看他的的爱心让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2
养狗,就是犯罪,难道人的生命还不如狗吗,养狗应办养狗证,结婚证,不办证应罚款1万,狗伤人应坐牢,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2
养狗,就是犯罪,难道人的生命还不如狗吗,养狗应办养狗证,结婚证,不办证应罚款1万,狗伤人应坐牢,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0
管他妈那个是狗主人!先打死再说其他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10
养狗,就是犯罪,难道人的生命还不如狗吗,养狗应办养狗证,结婚证,不办证应罚款1万,狗伤人应坐牢,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09
应该和处理交通事故一样,借车者出了事无赔偿能力就由车主全部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08
应该拘留,重罚款,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05
养狗没错,但是要对狗对其他人负责,公共场合放敞的真的很讨厌,我养的拉布拉多,遛狗的时候很累我不会不用牵引绳,一方面怕乱跑,另一方面怕吓到人,虽然拉布拉多很温顺。同样我特别讨厌那些不用牵引绳的狗和狗主人,到处窜,还会影响其他人正常遛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8:05
我觉得养犬都不该带出门,这是对社会及他人的安全负责,那些假善的爱心人,在当前野狗养犬平平伤人的情况下,你们的那爱心那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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