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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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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10
这件事情应先刑事拘留狗主人,更具处理结果作出刑事或民事判决。应立法以后这样的事情更具情节处以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10
管他妈的有钱没钱,判死刑就好了。其实也没什么,只是判死刑而已,也没怎么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10
处理太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9
真的都不能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9
各地的养犬都有规定,必须办理养犬证,岀外应囗套笼,脖子套索,狗主处理排泄物,若不按规定将视为流浪犬只进行收容处理,问题是谁来具体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8
我自己养狗,我的狗狗狗有纸证、电子证,身上还有电子芯片,出门我们是系绳的,坐电梯也是蹲角落背对人群的。我家狗狗每次出门溜达要拉三次大便,我每次出门是要带四个以上便袋的。因为我认为狗有狗权,但人更有人权,养狗是为了自己快乐,但是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其他人的不便,甚至是不快乐上。所以我们要考虑到其他人群的心理承受,以及他们的安全感。我认为这是养狗人的基本心里素质,做不到这一点,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养狗人,就应该去接受更多的培训,接受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更多约束!我反对狗狗带牌因为我家是萨摩耶长毛犬,带狗牌会对它的毛有影响。吊牌是一种在缺乏更先进的身份管理系统的时候的产物,有电子犬证和电子芯片就够了,毕竟我们也应该与时俱进对吗?再重申一遍:养狗出门必须系绳,必须按时给狗狗免疫,必须捡便便!也提请有关部门是否考虑一下狗狗的合理活动空间,能否设置一定的宠物公园,或者在社区和小区划定一块独立封闭的草地作为狗狗活动空间,其实能更好的缓解甚至消除宠主不系绳和养犬人与不养犬人之间的冲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7
一支药苗100元Ⅹ8000万支这给政府多大的一笔收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7
养狗不打防广疫针且伤人者该怎么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7
禁止养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7
一个连宠物狗都管理不好的城市不能算是一个好的城市,有关家养宠物狗的规定条例一但出台就应斗硬,这项管理工作归入城市管理工作名正言顺,建议:遛狗必带养犬证,第二,狗须带口笼,第三,狗拉粪便随时清理,第四,规划遛狗的街道,等条例,管理者需要强化职责,严格管理,依照规定条例依法行事,还市民一个卫生整洁,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我们期待这项工作有大的改观,成都市加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6
没有钱就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6
小区内一律禁示养狗!太扰民了,而且严重威威胁到人们的生命了,政府早该下令了!!!不然还会有这种恶性事件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6
成都路上经常看到大狗放养不寄绳子,出台的政策没用不执行有毛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6
应该是把负责管理部门按不作为告上法庭,为什么有规定无人执行?使规定成一纸空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6
拘不能上街到公园到处都是拘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5
赞成西安市对养狗管理办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5
土狗和流浪狗狗就应该扑杀,所有狗规定大多?重多少的?不能上街。最起码杀伤力不强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4
赔偿,判刑,就这么简单,哪有那么麻烦,狗出门没带生意只接当无主狗处理,有主没带绳子,罚款5万起,主人教育15天,不服处理者直接劳教,发这么重目的不是想发你的钱,不是想你去坐牢,而是让人从心里产生一种值不值得去这么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3
严惩养的人!杀鸡儆猴!自以为点钱就装X!吃不完要不完的!自以为聪明!成都市要求向武汉市学习!不准养大型犬!硬件规定执行到位一切问题归根到底会迎刃而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6:03
对养狗伤人事件处罚太轻,500元钱罚款只能瘙痒,如果罚买狗价的10倍,养狗人拘禁1星期,赔赏受害者买狗价30%元精神损失费。看谁还不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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