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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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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2
从国家法律入手,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2
城里养狗是耍威风,土匪地痞流氓,狗伤人小区物管居委会要付连带责任,举报有奖,直接奖电话费,否则狗会继续伤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2
没有拴项圈 和套嘴套的狗  逮到就杀    个个小区成立打狗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1
跟畜牲较劲没有任何意义,一定要咬死狗主人,扑上去咬脖子,让他们也尝尝被咬的滋味,大不了跟狗主人和狗同归于尽,咬死几只狗主人,就没人敢养狗了,我就不信狗咬人合法,人咬人就不合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1
我建议城市杀狗行动开始,让城市清晰,城市应该对狗、养狗斩草除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1
终于抓到热点了,死都不放,连发三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1
建议狗狗外出必须佩戴编号(属于XXX养狗户主),到时候免得不认帐,黑字加吊牌有据可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1
象80年代至90年代那样处理,见狗当场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1
建议狗狗外出必须佩戴编号(属于XXX养狗户主),到时候免得不认帐,黑字加吊牌有据可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0
是不是公安局又被收买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0
没有钱就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0
所有要喂狗的人就应该规划在一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0
有钱的不是狗的主,没钱的是狗的主,不陪没关系,看看这条狗拿来拍卖能值好多钱!然后,既然没钱你还养毛线的牧羊犬呀!逗我们开心吗?该刑拘就刑拘,中国不是一直有连带责任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0
狗狗,应圈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0
光说狗,先得管理好人口素质,法律对这些应该严厉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0
这方法好,养狗的人应该提高素质,应该立法,动物商人也应该负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10
看看日本的做法,学学人家,日本60年没有狂犬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09
这个时候城管应该出来表演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09
既然是禁止????为什么要说赞成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4 12:09
成都有养狗管理条例,但有名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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