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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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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12
现在成都市市中心城区依然养了许多大型犬,前一阵子白天到处都是大狗,这几天稍微收敛一点了,就是晩上出来遛狗,很大的狗没有戴嘴套。即使成都出了狗扑咬人的事故,却依然没有关部门跟进整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12
无钱无业不是不赔偿的理由,既然没钱,你养什么狗,你狗咬人,赔偿医药费,天经地仪。尽说混帐话。一个字,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11
禁养首先就是违法!更别说咬伤人!楼道、电梯、走道到处都是狗屎狗尿!宠物通通禁止外带!伤人入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11
遇到类似事件,就算投诉到监管部门也无济于事请文明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11
中国特色:以前农村为了看家护院养狗,现在城市人吃饱了没事干养狗;以前乡下鸡犬相闻,现在是宁静致远;现在城市里是半夜忽闻犬叫声,恍惚以为在乡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11
你他妈的无业无钱还养什么恶犬?人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10
养狗的人,心里变态,恶心,肮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10
建议养狗进行登记,发证,并缴纳保证金10万元,证明自己有能力赔偿养狗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10
难到狗的命比人的命更贵重。人伤人不可,狗伤人就可以吗?明知道狗咬人还要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10
应该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09
无业人员还养得起狗啊!?还是外国牧羊犬!有的比人还刁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09
对狗的管理部门和街道,小区也应该追究责任。对于狗伤人事件,对狗主人要处罚。狗离开笼子就必须被主人牵且套上狗套子。狗在路上,没套狗套对路人是一种伤害,这种行为人人都应该谴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09
按照我国法律,狗也是算物品的一种,那么遛狗不当致人伤残甚至死亡,和用刀子不小心伤人或者杀人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不能依据刑法来处理?或者退一步说,可以参考机动车管理办法,持证养狗,养狗人必须经过培训并且具有相应资格才可以养狗。一切可能伤人的犬种必须购买保险以后才允许带出门,避免咬了人后耍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08
无业?没钱?那坐牢就是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08
这些评论都是对狗有极大的可恨,我也不喜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08
早就该对解决类似的情况发生了。没钱给人医还遛狗不带绳,还有理?有钱都不能这样做,畜牲不比人,人有的时候都会六亲不认更别说畜牲了。希望相关部门管控,遏制这种情况的再次发生。大人被咬到都很痛的何况是小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08
爱狗人士都si完了吗,不去帮狗咬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08
最好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08
大型犬出门必须牵绳!带嘴笼!避行人!我觉得每只狗都应有监护人!建议有关部门给每只狗配发一个身份识别,系在狗脖子上!身份识别上注明狗狗的法定监护人,疫苗情况!家庭所在地!这样有问题也方便相关部门追责!也比较好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6:08
只要戴嘴笼,带证,否则一律捕杀,只要政府作为,一切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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