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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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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6
写入刑法应该判故意伤害罪。既然是宠物身体不能超过4O厘米。宠物伤人应该判狗主人故意伤害罪,有证的狗同样咬人,你说呢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6
狗主人用意想不到对自己摇尾巴的猎犬会兽性大发!小区密集区域不能养烈性犬种,更不能随意放遛!幸亏没伤到受害者眼睛!庆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5
应该狗比了,人判刑,这些癫人和无聊的愚蠢的人,这些人不知道就是打啦针的狗的口水里就有狂犬病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5
应该管理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5
不许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5
莫钱就卖房子赔,狗杂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5
判5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5
我自己也养狗,但我本人很拒绝不带牵引绳出门遛狗的人,带牵绳子是对别人和狗狗的一种负责,就算狗狗再温顺,也不能拿这个做借口不牵绳子,我平时出门遛狗都带着牵引绳和铲屎夹,不会走人多的地方,看到老人小孩都会主动避让。避免不必要的恐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5
城区禁养一切宠物,宠物乱排泄屎尿影响市容,宠物会扰民,会给社会带来来安全影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5
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5
能养狗,没钱救人,人不如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4
是应该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4
交给城管处理。公安配合!流浪狗和养狗户有关部门应该重视!疫苗造假。只有从源头堵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4
杀光所有的狗,吃肉,妈的。  老子饭都吃不起了,你们却把给人类吃的食物给狗吃,妈的,什么世道,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4
不应该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4
养狗伤人的事情少吗?我什么要养,咬人了就装穷,没咬人之前你喂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4
在繁华的城市和居民密集区域内应严禁溜狗,必须严惩任凭烈性及大形态的犬种四处溜达的任何饲养者,否则恶犬伤人事件永远不会扼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4
人的生命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4
要主人全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54
把狗毒死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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