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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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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4
首先,狗是一定要打死的。然后,不可能不赔偿,既然不拉绳,就要负责任。
或者,找到他的孩子,买一条疯狗咬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4
养狗的人要赔全部医疗费还有补偿金最少要80万到100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4
狗不犯人,人不犯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3
应该得到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3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是他人的父母、是她人的老公、我们应该用生命捍卫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3
养狗人恶逃责,应严厉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3
这种无奈就应该按治安法和安全法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2
养狗不牵绳应该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2
我记得1台说过这个物权法可以管,如果态度恶劣拒赔的话可以判刑的,前段时间才有小孩被咬去世了,早该加紧严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2
公共场所不准狗出现!在公共场所被狗咬伤应该由狗主人负全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2
我们国家应该出台猎狗,和家养狗一律不准进入公共场所,谁违章罚款2000元。公安和城管人员,负债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2
这社会真奇怪,有钱养狗却没钱医人?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养宠物,却不报恩父母及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2
没钱有啥关系,去牢里干活挣钱就有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1
抓起来关起来绑,由被咬小孩用刀割!或牵一只狗去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1
不但赔付医药费,还按照故意伤人罪判狗主人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1
没钱养你妈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0
明今禁养的烈性犬在公共场所不按规定牵绳,带嘴套伤人应该认定为是狗主人纵容犬只行凶,就该判定是狗主人故意伤害他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0
既然是禁养的犬只,那又是谁给它们办理的免疫卡,应该严查相关的管理部门,还老百姓一个安心的公共场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0
现在手机报也乱写了吗?  成都小区里被咬了,跟绵阳有毛关系啊!  有病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2:00
太吓人了,这种狗应该打死,为什么只是罚款150元,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狗的,自己的爱狗一个随时牵手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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