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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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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3:08
为啥会在管辖范围内出现这种情况????有关部门都回家带孩子了吗????就没有能为人民做事的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3:05
无业你还养狗,狗吃什么,你吃屎啊,咬人了就要全力配合治疗,尽你的责任,这种不负责任王八蛋没钱就把他房子卖了,死不要脸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3:05
今天听小区业主讲,狗将业主撞到地上脑着地,人没抢救过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3:04
应该直接抓起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3:03
我住的小区遍地是狗屎!丝毫不夸张,养狗我们可以接受,但是必须管理好自己的狗,至少保证环境卫生、保证狗不伤人,出门带狗狗专用的套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3:02
杀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3:02
尼玛的,没钱你养尼玛卵的狗,真学别人住洋房养大犬?住在华润还缺钱。直接起诉他就可以了。实在不行房子抵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3:01
明明有规定,明明有规定,城市不能养大型犬只,却还有那么人多养,而且频繁出现咬伤人的人事件发生,也没见政府有什么有效行动,不作为也是错。
应该立法,凡养狗者的狗在外面伤了人,根据伤情情况不仅赔钱,还应负刑事责任。城市严厉禁止养大型犬只,未拴养或者出门未拴绳或者不套嘴套的,一律处死或者没收送去专门养狗的地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3:01
打死这条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3:00
日妈的   成都人就是装逼   有些人没有闲心   没有金钱去照顾孩子   成都好多本地人   把狗看的比孩子重要   我真的讨厌狗   小时候被狗咬怕了   不赔可以   把狗当场打死   成都本地人真的基本上都很作很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58
咬了人主人没钱就不用负责了吗?我就想问问最后怎么处理的狗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56
溜狗的主人应该判刑,对孩子身体和心灵的伤害都很大,智力会受到影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56
就不应该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55
没得钱你养锤子狗,你妈卖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54
人都养不好,还养狗,你是自作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54
不好,真得不好。没父教没母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53
有个p用,没人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52
养得起狗拿不出钱给伤者,谁信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52
推御责任,住二十四城商品房电梯公寓,每月物业管理费加停费也是几大百就没了,老赖吗?司法对老赖有一套办法的可以参考。随便养狗危害公共安全应该立法定罪,才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22:52
没钱?把房子卖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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