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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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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10
如果遭了狂犬病死了那一定得找养狗遛狗者一家拼命。谁的娃娃命都比狗重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10
把狗卖了治疗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10
应该把狗统统消灭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10
特别是下雨天到地下室拉尿,太臭了。主人无道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10
那就杀狗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9
付不起钱,养得起狗,真逗。。。你付不起就借钱付呗,不可能你没有父母亲戚朋友。除非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9
一小部份垃圾市民严重不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导致恶性事件发生,没钱还养狗,法不严则不明,该判刑判刑,否则市政管理人员有纵容这类人之罪,受害者家属应一并起诉,正法纪,还社会文明之明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9
狗都养得起,没钱付医药费,那是骗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8
直接宰了吃狗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8
对养狗者征税,污染环境税,公共资源浪费税。城市人口密集地生活区域,严禁养宠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8
狗狗是无辜的,垃圾的是爱狗人士,以及养狗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7
狗子要遭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7
有钱养狗,没钱医治,也是醉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7
坚持支持小区不准养大狗,不拴负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7
先医人,然后狗主人必须赔偿和判刑,最后再把狗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7
无业还能养得起犬,一牌胡言,医疗费必须得让他付,还应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7
我最讨厌在公共场所遛狗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7
罚150元?还没钱?没钱有房子,罚他倾家荡产,要罚他一千个150元才能让那些胆大的爱狗者不敢再放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7
以后养犬必须每年买一万元的保险,养大型犬的直接把狗和养狗人一起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9:07
人渣,该将这瓜娃子以故意伤害罪一起拘留了,甘愿供狗吃喝,可能也不会供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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