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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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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8
直接枪毙得了,脑残养那么大的狗估计是他老婆需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8
最好把所有狗都宰尽更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8
大型犬都不准喂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8
直接枪毙得了,脑残养那么大的狗估计是他老婆需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8
应及时找到狗主人,追就其一切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7
以后再要养狗狗的交1万元的抵押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7
滚你妈P把别人咬伤了,一句没钱就了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7
直接打死,太没有道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7
直接打死,太没有道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7
直接打死,太没有道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7
没有钱交医药费吗?那就拍卖该小区狗主人家房产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7
现今社会人的素养高低不同,特别是有些没有爱心、又不负责任的人,养狗当作是新奇好玩,并不懂得怎样养狗,也不了解狗的生活习性。为了自己好玩,将公共环璄当做自己的环境,狗是排斥主人之外的人,随意让狗自由活动,到处撒尿标记狗的领域,狗屎的清理只属于有素养的主人的行为,没素养便弃之,更有甚者,养狗兴趣没了,便将狗遗弃在人类的生活区域。可是,是否有素养,不易分辨,所以政府出台管理规定,以解决矛盾。最好将养狗人和不养狗人划分区域,狗不得进入不养狗人的区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7
直接打死,太没有道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7
在公共场所不管是什么犬只,都不应该在公共场所遛狗,即影响公共卫生又要伤人,应该是严管,特别是那些留浪犬只该捕杀就得杀,到时伤了公共场所的群众或小孩油谁来负责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7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6
以后想养狗了先交1元的抵押金,特别是大狗狗更应该多交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6
以后想养狗了先交1元的抵押金,特别是大狗狗更应该多交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6
没钱养这么贵狗?赔不起可以卖房赔嘛。责任心和良心都被狗吃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6
没钱养这么贵狗?赔不起可以卖房赔嘛。责任心和良心都被狗吃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56
没钱养这么贵狗?赔不起可以卖房赔嘛。责任心和良心都被狗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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