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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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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都养的起牧羊犬敢说自己没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钻法律空子,这属于民事纠纷,法院判不了邢,让小孩拿刀砍他,未成年,没钱!中国目前的法律就这样,在法律范围外,没罪!唉中华美德,德已消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凡没有狂犬证或没有人牵着的狗,不管是什么狗,一律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先把狗打死再说后面的,妈的没钱还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喂狗办证难到就不咬人了吗?是人都知道人狗不平等,中国法律法规就永远做不好,把人自己的命看得比狗还轻,赔了钱娃娃的内心永远也受伤,还不赔自由职业是借口,那就用命赔,也警告以后喂狗的人,这就是教训,喂狗的说不定他妈的屁股都没有擦过,而且跟狗擦过,还喊幺儿,她妈和她说不定狗都不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我认为养狗应该要办理证件,要有点条条款款,约束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应以故意伤害罪论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由爱狗人士分摊医药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罚款太轻,严历打击,重拳打击养狗之人,罚他倾家荡产,没良心没爱心,冷漠之人,无道德,没责任,应追究刑事责任,罚款轻了,抓去坐牢,小区才太平,人生安全才不受威胁,打击烈犬养狗之人应该是重中之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应以故意伤害罪论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应以故意伤害罪论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不要脸,那么贵的狗都养的起,先把狗卖了,人逮到关起有钱了再说,实在不行就把他房子卖了总够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有房子撒,拍卖了换钱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3
没钱装有钱人养狗,赔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2
不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2
小区里最好是不准养狗,我想小区的业主大部份都反对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2
我认为在公共场所就不能遛狗,要遛狗的主人应该有一个指定地点遛狗,违法违章不按照规定地点遛狗就可以将其狗狗的主人受到相应罚款这样就能管制好自己的狗狗,不会再有狗咬人的事情发生了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2
建议成都市政府明文规定
1.成都市一环路内禁止养狗,违者灭杀,罚款1万,
2.成都市一环至绕城路内养狗不出门,违者灭杀,罚款2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2
成都的狗太多了,没人管,出了事怎么办,街上狗屍,狗尿到处可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2 16:32
坚决严惩,养狗者,并且赔偿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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