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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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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4
不养爹不养娘养狗城市里应该只允许养小寵物狗,它不咬人还可爱大狗农村可以养看家,反正养狗都是有钱人,狗咬了人是狗主人管理不善在先,那就让他多赔点儿钱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4
用电子身份证号码  出门必须牵在手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3
太讨厌养狗的不负责任,乱放,主任人带狗在马路上乱跑,被车压了还要陪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3
故意伤害罪 ~也该给人以外的生物列法。责任人由主任承担全部后果,可能会好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3
如果哪个地方出了奸杀案,是不是要把所有的男人都拉去阉掉?没年车祸死伤那么多人怎么没把车全都消毁?每年夏天江河,池塘要淹死那么多人怎么不呼吁全都修个盖子?一只狗犯错就可以把所有的狗都拉咋水?只能说养狗的人些出门一定要把它拴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3
出门不牵链子,不带嘴笼的,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3
要加大对散养、流浪狗的捕杀力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3
出门遛狗,必须牵引绳。然后最重要的一点:必须给嘴巴套个笼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2
全国各地的规范和措施都很好!问题是不尊守这些规范和措施的人,!!!该怎样处理,???才是问题的重中之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2
狗主是第一责任人,如果自己养的狗咬了人,应赔偿伤者治疗费用100倍的赔偿,并且要负责伤者因疫苗未起效果导致的死亡赔偿(很多人肯定会说凭什么要这样?),一句话养不起,承担不起,就别养,出门随意大小便的狗,不带嘴套或狗绳,城市治狗队有权抓狗,并处以100-200罚款,有三次记录者进入失信人员名单,罚款1万并处以终身不能养犬!小区内的狗,由物管提供视频或相关证据,实名举报,处罚力度同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2
应该禁止养狗户不论大小狗都不得带出家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2
绕城内不准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2
就是该强行执行这些硬行规定。狗伤人事件发生太多太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2
对于生命,我们需要同样的尊重。但是,狗毕竟是被人类强制驯养了几千年的动物,他们的繁衍根本不能靠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来约束。人类有权利,有责任去规范他们的生存。对狗狗进行节育手术是当前最为迫切的工作,加上家养犬的管理的同时,对于野沟的处理更要跟进。该扑杀的杀,该做手术的做手术。必须立法规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1
也并没有公布投诉电话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1
全面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1
世上犯罪的人远远高于狗咬人事件。那些喷狗的人连动物都不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1
坚决禁止养 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1
养狗的人,一但狗有问题就放了不管,这种现象多,狗就到处乱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3:11
我觉得养狗人的素质真的很重要,我在成都郊区这边嘛,晚上遛狗的很多,基本都不拴牵引绳,我真的觉得很危险啊,我也喜欢狗狗,也准备工作稳定了领养狗狗,但是我觉得出门遛狗一定得对他人负责。之前有看到一个阿姨遛狗,不但拴了牵引绳还给狗狗戴了防咬口罩,我觉得这种就很好啊!虽然爱宠物但是最基本也应该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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