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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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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2:02
孩子被狗交死了赔偿再多的钱以买不回孩子的命,最好是不要把狗带出去免得伤人,有养狗那些钱拿来好好孝敬你爹妈该多好,有些人在老人面前一分钱都舍不得施舍,他养的狗比对他仙人还好,整天叫它狗儿就叫幺儿,幺儿,听到好烦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2:02
首先要把所谓的爱狗人士也规范规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2:02
直接宰了炖一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2:01
政府应该立法管治宠物饲养,所有宠物必须到指定地点买卖,除了必要的防疫程序外,所有能对人类产生攻击行为的宠物必须佩戴防攻击装置,并在售前进行绝育手术。宠物实施的攻击行为视同为饲养者本人对受害者发起的同样行为,而对饲养者进行处罚,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剥夺其3年~永久的宠物饲养权,同时对造成人身伤害的宠物实施捕杀,每年不定期进行至少4次流浪宠物捕杀(每季度一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2:01
全部捕杀,严禁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2:01
再则写上主人名字,电话,挂牌在狗狗身上,伤了人才能找到主人,看还有几个人会放她家出来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2:00
成都的规定倒是好,可是没有监管机构,也就是一张纸,前看个人是否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2:00
如果养狗的人因各种原因把狗遗弃了成为流浪狗的人也要收到惩罚,养狗要办狗证,狗死了或者病了,送人了必须要有事实证明,不能让他们随便收养随便遗弃,总之就是跟领养孩子一样的手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2:00
地方地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2:00
成立养狗基地。私养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2:00
遛狗要到无人的区域,不能吓到别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1:59
小区内不准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1:59
坚决不允许养狗,才可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1:59
我想说的是:自觉吧,醒醒吧!把那些精力还不如放在对老人身上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1:59
把流浪狗向日本一样安乐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1:58
我觉得应该规范有养狗证 ———— 出事应该追究法律责任————没有过硬的明文规定 ————其它所谓规矩都不能约束让养狗人重视————就是因为国家政府没有重视养狗政策————所以才导致养狗人的轻视 的结果出了这么多事故 ————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1:58
我儿子以前被一只宠物狗咬过,现在我女儿都怕狗,看见狗都躲得远远的,建议规定有条件养狗,每次外出逛逛,满地都是狗屎,养狗真的会影响我们绵阳的文明城市,想想那时我们还小的时候,绵阳人民吐口痰罚款10元,乱扔垃圾罚款10元……好不容易把文明卫生城市的招牌打出去,现在满地的狗屎,严重影响环境,绵阳人民守了几十年的文明,希望不要毁在狗的身上。建议要不养狗的都交清洁费,必须带狗狗身份证才能出门,定期给狗体检,想想现在被狗咬了,打的假狂犬疫苗赔款几十万,那么源头呢,源头是狗啊,这条狗却逍遥法外,想想都痛恨这些养狗的,死于狂犬病的,除了疫苗,狗也有同等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1:58
友友们:有养狗滴时间,请你们多陪陪你滴爸爸妈妈!因为他们比狗对你更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1:57
规定了没有人监管执法、起屁的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8 11:57
最见不得那些养狗的一副盛气临人,一句狗不咬人,你是狗肚子里的蛔虫啊,还是你能支配你家狗脑子里的全部神经,出门就拴上吧,不然感觉你遛狗就跟你随地大小便一样,总有人不喜欢,总有人怕狗,尤其小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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