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通过“银保贷款”的方式向银行借了款。
(就是中国人保贷款中心+光大银行)
约定*年还清,每个月固定还****元,就是所谓的等额本息。已经还了快一年(也就是说利息最高的部分已经还给了银行)
此前也不知情,直到银行催债联系家人朋友才了解到详情,我这一算,利息忒高了啊,回家仔细用公式一算,发现贷款年利息竟然达到了40%,这不是打着银行的幌子干着高利贷的事呢,也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息很多倍了啊,所以我能否主张
1. 之前超出法定部分的利息无效,银行不应当获取
2. 要求将这部分的额度差,用以减少相应的应还本金额度?
如果不行,也希望能够够将类似事件曝光出来,让大家更多的了解,不要轻信银保贷款,要多留心眼仔细算算利息到底是多少。
最后,真心希望大家及家人均远离高利贷
所谓的普惠,有时候成了普坑,就坑你普通人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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