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网友说的,觉得有道理,转发于此:
第一要规定所有养狗人士必须接受统一,定期培训考试。把全国狗伤人的悲剧案例整理出来加上教育!考试后可以发证!并宣誓承诺安全文明养狗,不危害到社会他人!第二:为所有的狗必须建立档案,必须三个月定期在指定的机构参加统一的防疫处理。每个片区可以把一些经过培训考核通过的宠物店设立起管理机构。便于就近定期查询管理检查。第三:养狗人士必须为本家的狗开设一个公共文明安全保证金账户。根据狗的危险级别按时缴纳保证金1-10万不等,不交者,扣押狗,并处罚金。有不良行为直接处罚。必须用有力的手段来治理!第四:每个小区的管理员和物业人员有责任配合监督狗的在养状况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监管不力应该受连带责任。应该要求每个小区管理部门要根据小区内所有狗的数量缴纳30%连带责任保证金。第五:拒不配合者可以没收狗,并做行政处罚!第六烈性犬和大犬禁止售卖。禁止劵养。禁止进出小区!举报有奖,违反必罚!出门的狗,必须有标配,有打疫苗证,有结实的绳子栓住,有结实的口套。有主人看着,拉着!能如此狗患必能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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