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砂岩石材开采,加工,生产和销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 红砂岩石材开采,加工,生产和销售》项目现已委托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3229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公示信息如下: 1. 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红砂岩石材开采,加工,生产和销售 建设单位:雅安市名山区云丰石材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雅安市名山区双河乡云台村八组 建设内容:红砂岩石材开采,加工,生产和销售。 2. 环评主要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初步工程分析,识别项目建设过程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通过对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区域环境质量,在进一步的工程分析基础上,预测和评估项目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影响程度,并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的公示期限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可在本次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反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5、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雅安市名山区云丰石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云 联系电话:15881240339 通讯地址:雅安市名山区双河乡云台村八组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34-2166500 邮箱:977719807@qq.com 传真:025-84650047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光明大道430号 6. 环评报告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及期限 对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如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问询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以便于在报告书编制过程、项目施工、营运期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问询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 雅安市名山区云丰石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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