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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成华区政府、城管局、环保局我们楼顶上已经成了养鸽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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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成华区八里庄路46号地址花园4栋一单元住户;地质花园本是省地矿局给内部系统各单位搞的经济实用房。自2009年来系统内各单位均有职工入住,大家都能和睦相处。今年年初4栋一单元2204号(顶楼)房主私下把房子出售给一外来户(据说是铁路系统的领导)。这一家奇葩人物卖到这个房子后先是把22楼过道用与通风采光和应急通道的公共窗户霸占为己有;其次在楼顶上违规搭(占用消防通道和上电梯井顶的公用楼梯)建养鸽棚,大张旗鼓的养了几十只鸽子。有图有真相》》》》》》
现在我们面临巨大的安全隐患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出面解决:
1,  22楼公共窗户和阳台被霸占,楼道内的通风、采光被封死不仅给楼层其他住户带来生活上的不便;万一发生突发事件,他封死的我是我们的生命通道,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2,  楼顶违建且规模养殖了大量鸽子;哀嚎之声不绝于耳,鸽粪臭气熏天,鸽子的粉灰、羽毛从楼顶飘然而下,从底楼到顶楼几十户邻居无一幸免,可怜我们这些在荒郊野外奋斗了一辈子的老弱病残好不容易享受这么一套福利房却要这样遭罪!特别是有哮揣的老同志更是随时有生命危险!万一发生禽流感我们该怎么办?
恳请成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使权力,让他违法霸占的恢复原状、违规搭建的拆除、违规养殖的迁移。还我们一个安全、清静、环保的生活环境!
                           
                                                     谢谢政府!
                                               
                                             地质花园四栋一、二单元住户代表
                                               
2018815 霸占前.jpg 霸占钱2.jpg 霸占后.jpg 违建.jpg 养鸽场.jpg 养鸽场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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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成华区桃蹊路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成都市体育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成华区城管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已回复,内容见3、4、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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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6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8月16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成华区桃蹊路街办、成都市体育局
发表于 2018-8-16 15: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看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结果如下:该问题我办已多次在市长热线和信箱中接到投诉,养鸽人喂养的是信鸽,也有信鸽协会的鸽子证书文件。7月31日经社区和物业搭建平台达成协议,但现在业主不承认第一次达成的协议,社区正在积极组织双方再次协调。8月14日,成都市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会同文德社区、地质花园物管,到养鸽现场进行了勘察,建议下一步,如网友还有疑问,请向成都市体育局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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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7 0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感谢您对成都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联系成都市信鸽协会前往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现回复如下:
08月14日,成都市信鸽协会安排工作人员前往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八里庄路北46号地质花园小区4栋2单元楼顶住户搭建的鸽棚处现场了解和调查其被投诉养鸽污染一事。   
经实地调查,该楼顶住户为成都市信鸽协会注册会员,注册鸽棚号01-2665,其搭建的鸽棚位于自家楼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信鸽运动是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之一,而会员鸽棚是信鸽运动的饲养、训练和比赛场所。同时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住宅楼阳台、窗台、观景台、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等影响公共环境的地方搭建鸽舍”,并未提及楼顶不能搭建鸽棚,根据法无禁止即为可的原则,该会员在楼顶搭建鸽棚饲养信鸽不违法。该鸽棚材料属于符合要求的轻质材料,且只用于信鸽饲养、训练、比赛。整个鸽棚卫生环境良好,符合《成都市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建筑物屋顶鸽棚,高度不得超过3米,搭建面积不得超过35平米的要求。鸽棚现有赛鸽50羽左右,符合每平方米不得超过6羽的规定,所有信鸽均定期进行了防疫,鸽棚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成都市信鸽协会工作人员现场再次强调,继续做好鸽棚卫生,定点处理垃圾,对信鸽训练只能定时放飞,不得散养。该会员表态愿积极配合,承诺鸽棚不会用于信鸽饲养、训练和比赛外的其他用途,保证环境卫生,若卫生方面有不足将积极改进。
再次感谢您对成都体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也欢迎您的监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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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我局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属地街办桃蹊执法中队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下:经实地调查,该楼顶住户为成都市信鸽协会注册会员,注册鸽棚号01-2665,经市信鸽协会工作人员认定,该处鸽棚符合《成都市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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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6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没有结果
发表于 2018-8-17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问题得到解决是件好事

发表于 2018-8-17 10: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体育局 发表于 2018-8-17 09:28
您好,感谢您对成都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联系成都市信鸽协会前往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现 ...

“禁止在住宅楼阳台、窗台、观景台、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等影响公共环境的地方搭建鸽舍”,并未提及楼顶不能搭建鸽棚,根据法无禁止即为可的原则,该会员在楼顶搭建鸽棚饲养信鸽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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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规定,楼顶属于所有业主公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是私人产权面积。
因此,该户在楼顶搭建,侵犯了全休业主的权利,这还不叫违法叫什么??????

为体育局的老爷们法制水平感到担忧啊

发表于 2018-8-17 10: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体育局的老爷们法制水平感到担忧。……。…。…。…。…。…。……。……

发表于 2018-8-17 10: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8-17 14: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遭殃,他还合法了,

发表于 2018-8-17 15: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可怕,顶楼怎么不是公共区域了,就算不违法了,

发表于 2018-8-1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在住宅楼阳台、窗台、观景台、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等影响公共环境的地方搭建鸽舍”,并未提及楼顶不能搭建鸽棚,根据法无禁止即为可的原则。简直放屁

发表于 2018-8-17 16: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顶是全体业主共有公摊面积.这的确是物权法明款明项的事,个人在所居楼顶搭棚是违法行为.该体育局回复只能看作法盲群体为同事呐喊而已

发表于 2018-8-20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听到多么的奇葩的话:“禁止在影响公共环境的地方搭建鸽舍,并未提及不能搭建鸽棚。”说这话的人不适宜呆在单位,否则将会为国家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发表于 2018-8-26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体育局 发表于 2018-8-17 09:28
您好,感谢您对成都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联系成都市信鸽协会前往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现 ...

体育局护犊子也太明显了!“法无禁止即为可的原则”是在变相鼓励奸佞之图不顾道德良心钻国家法律的空子吗?这话出自国家机关难道这就是你们的社会主意核心价值观?

发表于 2018-8-26 22: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向消防举报封堵疏散通道,不行的话,高度白酒泡玉米小麦丢去喂鸽子……

发表于 2018-8-27 08: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吃瓜群众一枚,事件不是很清楚不评论,但是神烦本文作者类似的键盘侠,动不动就是对方据说是什么领导,借此激起民愤,你要不就有实锤,要不别恶意揣测。还有什么叫外来户,人家是合法购买,就因为不是你们一个单位的就被歧视了,什么时候我们成都人也那么排外,还是国营单位的优越性作祟。在网上越久越觉得网上言论还是要负责

发表于 2018-8-27 09: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8-27 09: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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