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共6人,农村户口,城市无房,无任何工作单位,2014年因修路施工导致我家房屋成为D级危房,经施工单位和乡镇领导委托市质量检测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后施工单位给予我一定金额(6万)叫我自行对房屋进行维修,说白了这只是拿回原本就属于我的东西,他们一边叫我全家搬离原住房一边叫我维修,他们串通一气欺负百姓不懂法律(D级危房不能维修)的矛盾方案,2016年赶上统筹统建,因我资金不足无法进入名单里,2017年年底想另外自建多次审批致今都不予受理,曾经找过乡镇、区委、市级领导多次,他们均以各种理由回距我,百姓的生存跟他们好像一点关系都没有,多年一直申述无门,全家靠租房为生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在本城市做点小买卖维持生计,2018年全国扶贫,我村真正需要帮助的老弱病残家庭却没有得到任何帮扶,他们私自侵吞扶贫款,2018年都快过完了为什么我们村所有新农村都没交付使用?我不求任何帮扶,我只想靠自己的能力自力更生,容许我有一个安稳的家,同为社会主义公民为什么会受到如此大的不公平待遇,期望真正的领导能为我们这种弱势群体一个公平公正的指导!我们全家在此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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