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盘开发商拿不出接房所需要的工程竣工合格证明、以及水电气均未通、很多接房条件根本不符的情况下要求业主接房,目的就是为了少拿违约金,目前已经违约三个月了,业主接房的时候,要求先验房,再接房,开发商以及物业要求必须办理了交接单和缴纳物业管理费后才允许看房,再这一点上业主和开发商以及物业多次发生冲突,请住建局以及有关部门介入管理,难道我们业主都不能享受我们该有的权益?由开发商牵着鼻子走吗?
二、以前买房的时候说了后面有绿化,现在喊我们接房了,也没有看到一根草,一棵树,5-6栋外墙贴的砖都不平,快掉下来的感觉,砸到行人谁负责,豆腐渣工程带来隐患,让业主放心吗?这难道不是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也请相关部门调查,给我们业主一个说法。
三、更有胜者,更换购房合同中的前期物管公司,开发商自主安排一个只有三级资质的千福物业公司来管理,一级资质收费,三级资质管理,很多收费不合理,存在重复收费及乱收费,物业态度也极其恶劣,有一些办理了接房手续的,就是因为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物管就拒绝拿出钥匙带业主看房,请问,业主还没正式入住,物业就这样强硬的对待业主,那以后业主的合法权益还能得到保证吗?
以上问题由全体业主共同请求,在这之前我们也打过12345市民热线,说会调查,但现在还没有给予回复,在8月18日也多次拨打新闻零距离的电话,但均未接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写这封信给政府,恳请政府及时调查为感!及时纠正开发商错误而野蛮的接房行为,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