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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按省上要求,内江房贷首付比例今日起调整:第一套房30%,第二套50%,两套以上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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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官网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印发了《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了规定,并要求自2018年8月24日起实施执行。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

根据通知,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四川省其他地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已经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
未结清的居民家庭

其中,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全省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

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全省其他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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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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