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年发帖,我都一直建议你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因为你这个事情你占的理由不充分。第一调解,调解肯定是双方都对这个事情取得了共识,那么ZF在这个过程中他的角色只是一个牵线搭桥的人,他不能是强迫那一方。所以一但安泰公司不愿意给钱,ZF肯定没有办法。第二责任划分的问题。这是问题的关键关键。也就是涉及你自己法律程序能不能获胜的关键。这肯定不是那一方自己描述。有企业没有执行行业行规生产流程,也有员工自己不按照安全生产来生产的。如果是企业的问题,那么他的责任就大。换句话说要是员工自己不遵守这些安全生产规定自己疏忽大意造成的,肯定自己也要承担责任。我想也就是为什么调解安泰公司不愿意给钱的原因。像你这样这闹那闹的,责任没有明确,是不是出了事情人家就一定要把人给完完整整的给弄好,要是企业方不愿意呢?怎么办? 还不是回到法律程序。自己本来就不该托,早就应该请律师取证。现在是法制社会了应该自己维权,不是靠闹腾就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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