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
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当“村霸”
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当市霸、行霸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
@全体巴中人,你的生活中,是否出现过以上黑恶势力行为?
扫黑除恶进行时!
巴中向黑恶势力宣战!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市制定了《巴中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保密和保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5月10日开始实施。
12项内容可举报
举报对象
根据《办法》,市民发现下列情况,可以向市、区县扫黑办或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侵害学生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教唆、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黑恶犯罪的黑恶势力;
11.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12.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7类举报有奖励
奖励内容及标准
据《办法》要求,对市民提供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安监线索和相关情报,立案侦查后情况实属,应根据线索和情报发挥的作用予以奖励:
1.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经人民检察院批捕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的,在人民法院以同一罪作出一审判决后,一次性奖励不高于5万;
2.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2万元;
3.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一次性奖励不高于2万元;抓获骨干成员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1万元;抓获组织成员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5千元;
4.提供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检察院逮捕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提起公诉的,在人民法院已同罪作出一审判决后,一次性奖励不高于3万元;
5.提供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1万元;
6.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恶势力集团头目、骨干成员一次性奖励不高于1万元,抓获犯罪集团成员一次性奖励不高于3千元;
7.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挖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一次性奖励不高于3万元。
设3种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
巴中市设立了举报信箱、开通了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社会各界对黑恶犯罪及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进行检举揭发。
举报电话:0827-2345110
举报信箱:设在巴中市江北望王路西段203号,市政中心接待分流工作站旁
收信单位:四川省巴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36000
来访接待:巴中市群众接待中心扫黑除恶举报接待室(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办事处望王路40号)
来访接待日:国家法定工作日
此外,《办法》规定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申请保护的,经审查确有保护必要的,政法机关应当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对举报人和其近亲属提供保护。
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VkXOcGZwujO8cicOtkf9YkZcZiaMyv40dzv12ribwsDGzYrxXaMgbAy8nZSRzn2TWoSSYibEiabnEHyp1XVJHAwSvLg/640?wx_fmt=png
巴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0827-5338362
►通江县:0827-7221634
►平昌县:0827-6235110
►南江县:0827-8186056
►巴州区:0827-5236110
►经开区:0827-5261091
►恩阳区:0827-3369708
巴中市公安机关举报信箱地址及收件单位:
►巴中市公安局举报信箱地址及收件人:
收件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33号,收件人:巴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636000。
►巴州区公安分局举报信箱地址及收件人:
收件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文庙街119号,收件人:巴州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邮编636000。
►恩阳区公安分局举报信箱地址及收件人:
收件地址:巴中市恩阳区义阳大道104号,收件人:恩阳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邮编636064。
►通江县公安局举报信箱地址及收件人:
收件地址: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北街54号,收件人:通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36700。
►南江县公安局举报信箱地址及收件人:
收件地址: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红塔新区红叶街110号,收件人:南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36600。
►平昌县公安局举报信箱地址及收件人:
收件地址:巴中市平昌县新华街东段袁三巷12号,收件人:平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36400。
►经开区公安分局举报信箱地址及收件人:
收件地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通州大道7号,邮编636000,收件人:经开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邮编:674300。
来源:巴中日报、巴中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编辑:尹 苒 审核:陈连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