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选举方式是否合理 关于高坪区建设路翰林尚城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对选举小区物业管理事项,经高坪区清溪街道办.市房管局高坪办事处.安汉派出所.祖师庙社区.翰林尚城业委会.家吾家物业管理共同协商定于2018年9月2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在本小区召开业主选举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因大部分业主对现在的业委会的选举产生本来不予认可,当时在选举的时候据说只有不到百分之二十的业主参加,所以很多的业主要求业委会出示当时选举的措施资料和选票资料,而业委会不正视业主的问题)关于这次大会选举方案为: 1. 由相关部门制定大会通知单,通知单上注明了“凭通知单到会领取选票”,祖师庙社区盖章。 2. 到大会现场上只凭通知单领取选票。 3. 大会凭选票的多少决定物管公司的续聘或者新聘 试问政府有关部门,这种方式的“[size=21.3333px]第1”和“[size=21.3333px]第2”条合理吗? 1. 贴通知单有没有人监督,是不是全部都贴上了,是否有其他人回收了通知单? 2. 收到通知单的业主有没有签收认可? 3. 到现场开会的业主是否身份真实可靠,是否该凭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领取选票,而不是凭通知单领取选票。 4. 试问小区业主全家外出户的通知单在哪里?出租户的通知单又在哪里? 5. 据了解,现在有个别业主手里就有几张通知单,如果仅凭通知单领取选票是否合理吗? 翰林尚城业主望相关部门给予合理的意见和正规的操作流程指示,希望在大会开会的第一时间向所有业主宣布选举的合法流程,现场验票,当场公布结果。 翰林尚城业主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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