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消息,近日,省发改委又下调了一般工商业电价。 本次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自7月1日起执行。其中,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内各电压等级的降价标准分别为每千瓦时5.25分、5.1分、4.95分。下调幅度较大。 此前,江安县委、县府积极推进“国网同价”工作,顺利于2017年7月1日全面实现电价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直供区)同价,江安县居民和各行各业直接享受到电价改革红利。 本次降价已是今年第三次降价(今年4月1日和5月1日,一般工商业电价已累计降了每千瓦时2.91分)。据估算,江安县一般工商业用电户一年至少节省980万元以上的电费。 电价的下调,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用电户的经营成本,据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介绍,以城区某理发店为例,该理发店平均每月用电约1200度,2018年3次电价下调后,预计一年将少支出电费1200元左右,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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