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剑阁县按照省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采取“334N”落实河段管理,立足小点位抓实工作成效。 三级方案构建立体化保护格局。县水务局对流域面积50 km2以上的27条河流,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各县级河段长工作考评细则,制定19条县级河流管理保护的年度问题、目标任务、责任清单,并完成27条河流的审查工作;各乡镇结合实际,对流域面积50 km2以下的178条乡(镇)级河流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目前已开展巡河6268人次(县、乡级河段长),制定各级河段长实施计划27份,逐级健全工作指南和操作规范,杜绝河流管理保护流于形式。 三级段长形成系统化管理体制。根据河湖分级名录,建立县、乡、村三级河段长体系,明确了县级河段长28名、乡镇级河段长404名、村级河段长707名;建立县级河段长联络单位和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单位27个、联络员27人,建成全覆盖河段长体系网络,实现专人负责,杜绝推诿扯皮隐患。 四个平台打造全方位监管手段。推进河长制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监督管理指挥中心、移动巡查手机APP和公众微信号等信息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控河长工作成效,杜绝履职不力、履职不到和慵懒散隐患。 多部门协作推进整体化管理保护。牵头县环保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剑阁县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明确总体目标、整改范围和内容及保障措施,开展对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12次,现已整改提升15处;根据县住建局《城镇生活污水PPP初步实施方案》和《污水处理三年推进方案实施项目计划表》,57个乡镇启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整治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16起,其中违纪违规问题4件(其中:移送法院执行案件1件、占用河道案件1件,行政处罚2件)。加大了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力度,整治撤除和规范采砂点10个(其中清江河2个、嘉陵江2个、闻溪2个西河4个)。
图文来源:V剑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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