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江县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发展理念,深入推进通江高质量发展,通江,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
日前,通江县政府发布了通江县2017年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通江不少地方都在征收范围内,赶紧看看~
以上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小伙伴们,这些办理要求一定要注意啦~
办理要求
自本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8月22日)起,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村村民在被征土地上抢搭、抢建和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也不给予补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8月22日)起30日内,请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其他土地权利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产权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通江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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