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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警方定性“正当防卫”让民众见证法律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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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 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昆山警方定性“正当防卫”让民众见证法律初心


                 麻辣·谢歌说事


       倘若不遇“白衣男”,“龙哥”至今在拉风。 可喜可贺,昆山龙哥这泼皮“牛二”硬是用生命活生生逼出了一个为民除害的“杨志”来了!
      “反杀案”随着昨日(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的通报终于尘埃落定。此后,“大快人心”一词劲爆互联网。
       在“谢歌说事”看来,与其说昆山市公安局定性“正当防卫”的消息是一份“通报”,倒不如说这是一份激动人心的战报、快报和捷报,而这份“捷报”既庄严又不失优雅的以了“人民的名义”,谢歌说事关注到,其“报风”所到之处无不让民众见证了当初制定宪法的那一份初心,温润起我们今天对法律的信仰、更加坚定起对法治尊严的信心。

IMG_20180902_012423.JPG       
      自古以来,善骑者坠于马、善水者溺于水、善饮者醉于酒,善战者殁于杀。简言之,这就是“吃啥补啥”的最简单而朴素的道理:玩刀者必死于刀下。历史将记住,昆山龙哥玩刀的最高境界:
      人在刀在阵地在,刀不在,人还在,还不抓紧时间誓与阵地共存亡?对于昆山龙哥卒于当下,有网友撰文温情相赠:不送,愿龙哥一路走好,愿天堂不会再掉装备。
       一个人混得最渣的一件事,莫过于其人都已不在江湖了,可江湖上仍然有他的传说。昆山龙哥被自己身前行走江湖的快刀斩立决,遭“洗白”了,这才修成正果,这渣也才就真的成了渣。
       昆山龙哥用鲜血和生命告诉我们,不要去相信“混社会”的那些神话,当真正的危险来临时平时吹嘘啥事都能“搁得平”的事哪怕搭上幸命也是搁不平的。因为,社会实现根本和谐的重要保障是,应当深信,唯有法律的公正、法治的力量和人间正道才是金玉良方。
        网络上关于该案的分析文章很多,本文仅作简要回放:
       第一个出场, 昆山江湖上混的不错“操得嘿好”的刘海龙挑起事端醉驾、违规变道,主动滋事欺负老实人,先以推搡试身手,继而拳打脚踢,最后持刀开拍,不法之欺凌步步升级要取人性命。
        第二个出场,金牌勇士、老实人打工百姓于海明正遭遇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现实危险,即“正在进行的行凶”时刻,昆山龙哥使出管制刀具“双锋剑”凶器打于颈部危及于生命安全。随后武艺不精刀锋落地后争夺凶器,丝毫没有放弃迹象。凶器易手手危险却并未消除,也就是说,于海明的人身安全始终面临着紧迫而现实的危险。
       如此,警方认定,于海明抢刀反击的行为属于情急下的正常反应,符合特殊防卫要求。于海明抢刀后,连续捅刺、砍击刘海龙5刀,所有伤情均在7秒内形成。面对不法侵害不断升级的紧急情况,一般人很难精准判断出自己可能受到多大伤害,然后冷静换算出等值的防卫强度。法律不会强人所难,所以刑法规定,面对行凶等严重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没有防卫限度的限制。检察机关认为,于海明面对挥舞的长刀,所做出的抢刀反击行为,属于情急下的正常反应,不能苛求他精准控制捅刺的力量和部位。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但符合特殊防卫要求,依法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昆山警方通报亮点频现:“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正当防卫的实质在于“以正对不正”,是正义行为对不法侵害的反击,因此应明确防卫者在刑法中的优先保护地位。实践中,许多不法侵害是突然、急促的,防卫者在仓促、紧张状态下往往难以准确地判断侵害行为的性质和强度,难以周全、慎重地选择相应的防卫手段。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司法机关应充分考虑防卫者面临的紧急情况,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规定,保护防卫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价值导向。本案是刘海龙交通违章在先,寻衅滋事在先,持刀攻击在先。于海明面对这样的不法侵害,根据法律规定有实施正当防卫的权利。
         请原谅我们的自私吧!今天,我们之所以要高度关注于海明,其实最根本的就是在关注身边的每一个自己。
        只为活着的每一天!这是我心愿!
        昆山“反杀案”,社会各界给予了极大关注,尤其是广大网民、专家、学者、律师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理性表达观点诉求,促进了案件的依法办理。谢歌说事注意到,昆山方面却非常低调的称,向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其实,我要说:
        “昆山警方,您们,太客气啦!世间一切本本份份的老实人些,感谢您们用公平正义维护了法律尊严、彰显了法治精神。
        最后,来让我们翻开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重温一下这部法律开篇的第一段话: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1949年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因而结束了长时期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百多年来,无数革命先辈无悔的牺牲,为的就是让人民,摆脱上千年来的被压迫、被奴役,并通过立法,将其刻成共和国的基石”。
        各位,您,看清楚并懂得了吗?这,就是中国法律的初心。
       让我们不忘初心、坚定信仰、重拾信心!

        大赞昆山警方!!!祝福壮士于海明一生安好!愿今生今世能在某地之某一时刻让缘份去守候相逢!愿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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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透视、热点分析、拥抱自由、独立思想。自由的使命是向一切野蛮说不。谢歌说事:以最卑微之追寻,换社会点滴之改变,以发瘪言的形式演绎麻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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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记住当初为何出发!!!

发表于 2018-9-2 06: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公平公正,为法律和正义点赞!!!

发表于 2018-9-2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这么大舆论压力?你估计会怎样呢?

发表于 2018-9-2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出道前可能就被封了的“刀在人在,刀丢人亡“

发表于 2018-9-2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昆山宝马哥街头舞刀抖威风,摩托侠空手入白刃夺刀取其命。自己学艺不精,死有余辜!

发表于 2018-9-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shumahe00987 发表于 2018-9-2 07:12
如果不是这么大舆论压力?你估计会怎样呢?

这次要不是全国强大的舆论压力,几乎不会有这个结果,昆山警方不会那么伟大的。不管是之前的“于欢”案,还是这次昆山的“反杀”案,最重要的都不是中国司法部门多么觉醒了,多么公正了,如果不是全国强大的舆论压力,昆山警方恐怕也是“糊涂”的,杀人者百分之九十九都遭洗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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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shen7077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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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 13: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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