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村搞饮水工程,本来是好事。却被村上整得一塌糊涂,事先不征得占用土地方的同意,擅自施工,后被占地方追问,并要一定的赔偿,合情合理。可是武断的村书记和主任强词夺理以权欺人,镇政府领导的一二把手站在村书记,主任这边,欺负占地方。后有一家妥协,赔钱了事有一家觉得村镇仗势欺人。没有妥协。村镇就散布谣言说是某某造成的后果。请问:你们村镇是不是独断专行惯了,占人家的土地,为什么事先不协调好?就像你们平时一样,村里有什么事,福利啊,选举啊,低保和精准扶贫啊等等偷偷的就做了?而且,妥协的那家赔钱了,请问这个钱又从哪里来的?是不是动用老百姓的福利?还是国家买单?镇政府不追究村领导的责任,反而抱团欺负受害方?而且张红军被某人供出的贪污5800多元,镇政府又收走了。去年查出的两万多,也被镇里收走了,这个钱为什么不还三村百姓,用于村建?杨明森和张红军的问题,不是辞职和被辞的问题,而是所有问题的全面调查,处理,负起该付的责任,承担法律后果。各级政府请还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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