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699|评论: 1

[群众呼声] 恳请泸州市司法机关严查海天公证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9-2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办过房产公证的都知道办理房产公证需要提供房产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并且公证机构应该予以审核,但是泸州市海天公证处在没有房产证,户口本,等有相关效证明材料下做出了(2008)泸海证字1827号公证书,把我一半的房子公证给了别人。


在2003年签订的《房屋赠予协议》写的很清楚了,因为是马哲时把此房子赠予我作为条件向我借款,所以房产证、户口本以及相关合法证件一同交与我。并且我也已经搬入该房产居住使用。有当地派出所以及社区都有证明文件。
IMG_20180830_201703.jpg IMG_20180830_201349.jpg IMG_20180830_201259.jpg


但是就在所有证明材料都在我家里而且我根本不知道的情况下,泸州市海天公证处把我房子一半公证给了别人。 IMG_20161020_153235.jpg
因为所有的证明材料都在我这,别人根本不可能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我去问海天公证处,证明材料都在我这,你们凭什么做的公证,得到的结果是:我处去调了档案,我们的公证没问题。更有位公证员直接说:你愿意找哪就找哪,现在你*出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证法》明确规定必须有证明材料原件审查核实后才能办理公证,海天公证处有什么权利只调档案就可以做公证,你可以掉档案做公证,那好,所有老百姓都可以调档案做公证,那《公证法》规定的都应该提交的证明材料也不用了,大家都去查档就可以做公证了。
最后我为我说的每句话承担法律责任,反正你们主任、副主任办公室都有监控,我这也有录音。证据肯定是有的。
我恳请泸州市司法机构还我一个公道。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今天也去别的公证处问了,办理不动产公证必须要提交不动产权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意识清醒证明原件,但是为什么泸州市海天公证处就可以只凭所谓的调档案就可以办呢,那大家以后是不是都可以什么都不用提交,只查个档案就可以了?那公证法有啥用?不就是废纸一张吗?

发表于 2018-9-6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二款的规定,办理遗嘱公证需提交:(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公证员确实未审核产权证书原件,个人认为程序不合法,应当撤销该公证。你可以向四川省公证协会投诉。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