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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版主帮帮仁寿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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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0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位仁寿县教师的家属,现下岗在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最近听爱人说今年涨的一级工资没有兑现,对我这样入不敷出的家庭而言,真是一个让人痛心的消息。而且养老保险现在也出了问题,听说是社保局不再为教师办理养老保险,原因不明。对一个教师来说,辛辛苦苦一辈子,到头来连养老金都没有,是多么凄惨的事。希望版主帮忙了解一下原因,给我们一个明白的解释。我是请人帮忙发的帖,有消息请及时发布。拜托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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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0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仁寿教师总是出问题,忍受的官员干什么去了.有仁寿的朋友打电话问我,为什么仁寿的教师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每月有个85元的工资至今没发过,说财政穷,为什么行政部门的官员每月又兑现了这个80多元.

发表于 2005-6-20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爱人是仁寿县城的教师?

可否再说详细一点情况是怎么回事?

发表于 2005-6-29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有这种事呢?

教师是全额拔款单位,增资自然是财政负担。你说的可能是2004年10月(有的是2003年10月)晋升一档工资,当然应该兑现的。而且,国家早有文件规定,是不能拖你教师工资的。

至于养老保险,也应该参加,但不要紧,全额拔款单位是财政负担,退休后还是财政负担,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还没有全省统筹,是各县统筹。应该不影响他本人的。

发表于 2005-6-30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是让人遗忘的职业

老师

惨啊

发表于 2005-7-5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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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5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教师工资应该包括三个部分: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保留物价补贴和地方补贴,奖金。前二项国家是我明确文件规定的必须按时足额发到教师手中,楼主说的涨一级工资应该是属基本工资的范畴,85元/月应该是补贴的内容,这些都应该兑现到手中。如果地方政府在执行上有偏差,你可以拿着教师法去找相关部门,是应该能解决的。

学校是强制参加养老保险单位,也由地方财政负责的,应该不用担心。当地政府会解决好的。其实,还有一项医疗制度不知道享受到没有,那也是一项大的支出的,希望你下次能在这上面说得更细一些,以便讨论!

发表于 2005-7-6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笑话,狗屁强制参加养老保险。我老父亲(主治医师、国家干部)60多岁了,几年前退休,工资由四川省旺苍县**中心卫生院发,每月400多元还发不到手,单位的一些狗官不愿发,认为退休人员是单位的包袱。去年将退休人员转社会保险局管理和发放工资,但要原单位补交一些什么费用约9000多元,不交社会保险局就不接收。而老父亲单位一位姓王的狗官却一毛不拨。尽管老父亲在原单位工作了一辈子,这个新来的领导却不管退休人员的死活。后来,老父到处借钱,自己交上了那9000多元,现在才有口饭吃。不然、没人管。

发表于 2005-7-8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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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7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权益要争取。

发表于 2005-11-10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违规办事 仁寿人事局惹怒五百民办教师

http://www.newssc.org 四川新闻网 2005-11-10 10:07:15
 
四川新闻网消息

  (本网记者 苏俊)民办教师是我国特定时期的产物,他们呕心沥血,为国家为人民培养出了一批又一批人才,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倾注在了偏僻落后的山村。然而,改革开放20年后的今天,四川省仁寿县的退休民办教师的生存状况,却有诸多不如人意之处,令人堪忧。

  10月中旬,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580多名离岗退养教师联名向四川新闻网记者反映,在1994年教师工资制度改革时,该县人事局不按国家相关规定,将他们从“有计算生活比例标准”改为“无计算生活比例标准”,导致后来仁寿县人事局在每次执行国家的调资政策时,都会将他们的工资减半执行。10月3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就此事深入仁寿县进行了采访。

  退休民办教师生存状况令人堪忧

  据了解,仁寿县580多名民办退养教师平均教龄都在30年以上,几乎都在1990年退养,现在的年龄基本上在70岁到80岁之间,多数教师都疾病缠身。而他们在特定的年代,为仁寿县的基础教育、山区教育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些老人的生活状况不尽如人意。而仁寿县人事局1994年公改以后,对退养民师工资的调整更使他们伤透了心。

仁寿县退养教师联名上诉

  三间土坯房潮湿而阴暗,由于年久失修,墙体已经裂开很多缝隙,家里的陈设十分简陋,除了床就是一台经常出故障的破旧电视机,这就是今年68岁的仁寿退养民办教师谢英明的家。

谢英明从1958年成为教师,到1990年离岗,已经在教育战线上奋斗了32年。从1994年工资改革后,经过几次调资,谢英明现在每个月能领到595元。“我就没有搞懂,1994年那次工资改革,为什么仁寿县人事局就将我们这批人按无计算生活比例给安排了。”多种疾病缠身的谢英明告诉记者,以前县人事局拖欠的工资,还是部分补了的。但是,按照无计算生活比例发放工资,他不理解,因为这个规定直接给民办教师造成了很多经济损失。

  谢英明和自己的爱人现在都患有严重的肺心病。记者见到他时,乡村医生刚刚在他家里给他输完液。他头上包着一块白色头巾,眼窝深陷,颧骨突出,走路都感到很吃力。乡亲们告诉记者,谢英明老俩口已经不能下地劳动,一个儿子在外面打工,三个女儿早已出嫁,都在农村,家庭十分困难。谢英明告诉记者,他每个月的工资500多块钱,几乎都用于老俩口治病了,平时基本不敢去住院,因为没钱。

退养教师谢英明的家

  采访中记者还看到,70多岁的老教师杜双林自身患有严重的脑血管硬化,家里的房子,分给了两个儿子。为了补贴家用,他和身患残疾的妻子跑到仁寿县城租了一间房子,靠给附近的学校写板报维持生活。“没有办法,我有时还要拿钱回家给儿子,因为他们手头都很紧啊。”

而另一位退养民办教师黄金平在教书时被摔断了右手落下残疾,也是多种疾病缠身,加之丈夫身患残疾,生活相当拮据。黄金平说,像她和杜双林两位老师的状况,在退养民办教师中不在少数。“我们理解政府,虽然政府很困难,但仁寿县人事局也应该按规定足额给够我们生活费啊。”杜双林说。

  1994年工改仁寿人事局惹怒退养民教

  造成这批退养民办教师处境尴尬,虽然有多种原因,但民办教师们认为,主要是仁寿人事局自1994工改后,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给他们发生活补助造成的。

  原来,1994年8月,四川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委已经联合发出《关于民办中小学教师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意见》(川人工[1994]16号),《意见》中规定“.....农村民办教师、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制度改革,要进一步缩小公民办教师工资差距,逐步实现公民办教师同工同酬的原则,民办教师此次工改的增资幅度不得低于各(县)市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增资额的三分之二,但最低不得低于: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65元;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教师50......经批准离岗和保留民师名额资格的民办教师,地方过去已经制定了计算生活比例标准的,这次增加生活费原则上按同职务、同条件民师增资额的相应比例计发,地方无生活比例标准的,按同职务、同条件在职民办教师增资额的一半增加国家补助生活费,具体标准为中一、小高教师35元,中二、小一教师25元.....”

退养教师离岗证上的生活标准

  仁寿的退养民办教师反映,在1994年的那次工改中,仁寿县人事局并没有按照四川省的相关文件精神办,而是统统将民办退养教师划归“无计算生活比例标准”。然而,他们过去从来都是有生活比例标准的,因为在他们离岗的证件上,都标明了自身工资的比例标准。那么,这批退养民办教师就应该按照文件精神按65元计发,如果加上教育附加费的25元,应该是领到90元,但是现在实际领到的是35元。

  因为“无计算生活比例标准”,仁寿的这580名退养民办教师在历次的调资中都被县人事局打了折扣。1999年按照国家规定,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调资按照每人每月110元的标准发放,结果领到手的只有55元。后来经过不断上访,仁寿县人事局才补发了拖欠的教育附加费部分。

  人事局说法已将拖欠的全部补完了

  与民办教师们的计算相反,仁寿县人事局分管退休的副局长潘林刚则给记者算了另一笔帐,“我们算了一下,当时如果按照有计算生活比例标准,退养民办教师还领得更少。”他说,如果按照有生活比例标准的65元,那么民办教师就只能够领到45块多,因为按照仁寿的情况,退休的只能领到75%,而无计算生活比例标准35元加上25元的教育附加费,那么民办教师每个月领到的钱是60元。所以远远超出了有生活比例标准的教师了。“对于欠教师的工资,去年财政专门拿出了170多万,基本上已经补完了。”潘林刚强调,仁寿是高于其它地区标准发放的,所以民办教师们应该满足了。

  从潘林刚拿出的一份《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落实离岗民办教师生活待遇问题的情况汇报》的文件上,记者看到,对于过去未兑现部分,仁寿县人事局是这样向政府汇报的:仁寿县分别于2001年4月2日,2003年12月22日发文对1994年工改以来历次普调和调标增加的教育附加费负担部分、生活费未兑现部分,已按国家补助部分80%的标准予以补发。又于2004年5月8日发文,对推迟的四个月进行了补发,三次共补发176万元。

  现在,退养民办教师们对教育附加费这部分补发没有再提出异议,而对国家财政支出的部分,从1994工改时就一直提出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将他们划分为无生活比例标准,这是仁寿县人事局故意的。按照退养民办教师的理解,如果按照有生活比例标准,实际上是65元加上教育附加费的25元,应该是90元,而不是45元,无生活比例标准的才是60元。所以,仁寿县人事局其实在国家部分中,少给了他们30元。至于后来仁寿县教育局解释的,无生活比例标准的工资反比有生活比例标准的工资高的算法,民办教师们表示不解。退养民办教师们打了个比方,原来城市人口是有生活比例标准的,而农村人口是无生活比例标准的,那么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谁的钱拿得多是显而易见的了。

  怎样界定有生活比例标准和无生活比例标准?仁寿离岗教师们的工资应该如何计发?离岗教师看病难的问题怎样解决?四川新闻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发表于 2005-11-10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仁寿的教育质量还是挺好的!

发表于 2005-11-10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些吧,仁寿就一个字,黑!

http://bbs.mala.cn/dispbbs.asp?boardID=5&ID=265988&page=1
http://bbs.mala.cn/dispbbs.asp?boardID=5&ID=265988&page=1
http://bbs.mala.cn/dispbbs.asp?boardID=5&ID=251119&page=2
http://bbs.mala.cn/dispbbs.asp?boardID=5&ID=264912&page=2
http://bbs.mala.cn/dispbbs.asp?boardID=5&ID=259118&page=3

发表于 2005-11-11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仁寿黑,四川黑,以下提供网址上一个关于仁寿教师反映的问题都没有,这说明什么?只能说明:官官相护!天下乌鸦一般黑!!四川不再有天府之国的美誉,现在应该改名为“黑暗王国”!!!!
去访问如下网址看看有没有关于仁寿这些贴子的回复吧
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http://www.sc.gov.cn/scmail/index.asp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信箱:http://www.sczw.gov.cn/q_zrxx.asp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网上投诉:http://www.sczw.gov.cn/ts_tszx.asp
四川省教育厅厅长信箱

发表于 2005-11-12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教师不能太富裕,富裕了就没心思教书了,坚决拥护仁寿人事局,对教师要实行饥饿疗法,饿不死的,大家放心.

发表于 2006-1-6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15楼说的话如果不是表达强烈愤慨的反话又是什么呢?

发表于 2006-1-7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的地方多啊!到处多是!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284068

也是黑啊!

发表于 2006-1-7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烛光工程”都是看到山里的娃娃些惨,其实山的老师些还是惨,两三百元的代课费,教了一辈子有的还转不到正,说实话,两三百元钱,在城市里,够什么?两打百威?一顿“三只耳”?一件新衣?

发表于 2006-5-7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权益应该努力去争取!!![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6-5-9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仁寿黑!仁寿黑!

就说86元的津贴,同为眉山市的青神就发了,为何仁寿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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