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自治,引导村(居)民将扫黑除恶等方面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村(居)务公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村(居)民自治载体作用,鼓励他们树立正气,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倡导德治,指导全市所有村(社区)成立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黄赌毒禁委会,并通过选举代表开展道德评议、红白事筹办、抵制黄赌毒等活动,不断提升群众道德意识,全面推动乡风文明。
促进法治,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提升行动,法律进村(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相关精神,进一步提升村(居)干部、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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